[問題] 追討借款

作者: wuwoowow (mirror)   2018-12-17 16:58:30
各位好,
之前借款給前任,已請他寫了借據還款。
這兩個月開始他未再指定日期內匯款,都需要催才有辦法要到款項。
下個月開始還款的金額就比較高,他直接說他下個月無法還款
請問
1. 未回應他是否回間接接受他告知無法還款事宜
2. 自存證信函可以請對方照約定還款嗎?(目前除了遲匯都有入帳)
3. 對方用數字八七七八回應我 是否能一並在存證信函中提出
謝謝大家回覆
作者: v3su   2018-12-17 17:25:00
為什麼不直接用借據聲請支付命令,一併計算利息?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2-18 09:10:00
存證信函,看名稱就知道,這是用來當 證據 的東西,跟妳權利義務沒有關係,最多算是請求的行為始點。單就這個例子,未回應法律上不算答應他請求。但是你不如回應他請按時按期繳款什麼用數字回應看不懂?!罵人?你要存證什麼?把罵人的簡訊?信?留下來才是一手證據。
作者: v3su   2018-12-18 14:51:00
8778 白痴雞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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