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事故賠償金請益

作者: hchsmonkey (先知是孤獨的)   2018-12-16 19:34:34
大家好 前幾天不幸被撞出了車禍
雖然系上有一些關於法律的課程 但對於這個依舊一竅不通QQ
主要是關於賠償金的部分想請問大家 可以提供p幣作為答謝(如果沒有違反版規的話)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在下班回宿舍的路上被一台車擦撞
事故原因是對方自撞分隔島 然後車子撞到分隔島後反彈再把我的車撞倒
人有倒地 有些小淤青跟挫傷
給交警問完問題後也有去驗傷
我在他撞車前沒有碰到他的車 所以應該肇責是零?
原本想說基礎的修車賠償要一要就好了
但在事故前(停在待轉區的時候,我跟那台車走一樣的路)對方車輛很大聲的炫耀自己剛剛超速騎到破百
而且事故發生後對方也完全沒有道歉,全部的事情都交給他爸爸處理
所以我才打算多要一點賠償金
目前的打算是想要要求車損賠償外加三萬塊(過失傷害30*1000)
然後我拿完自己的損失部分之後再把剩餘的款項捐給法扶
不知道這個賠償金額會不會過高?
麻煩各位先進指教!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2-16 20:23:00
我是不是看過這篇?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2-16 21:28:00
看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2-16 21:45:00
賠償金額就加六萬,沒啥好考慮的。然後進入程序各方都會試行調解,殺到總額三萬收也可以。只收現金。然後不要再講啥小捐出去了,沒意義。跑這些鳥程序的時間成本差不多這樣,沒賺到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2-16 22:01:00
有受傷就去告刑事呀刑事告訴乃論時效只有半年 自己要注意喔對方超速還敢炫耀 要給與懲罰才對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12-16 22:32:00
幾萬塊算少了,也不過分,真跑警察局、地檢署及法院,你就知道多煩人了。對方還不願和解的話,要背一條前科就讓他背。你跑的程序愈多,和解金就累加時間成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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