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投票日薪資計算問題

作者: wayni (wayni)   2018-11-24 16:35:27
先說小弟公司薪資計算方式
基本底薪22009
每月休假日就是看當月有幾天紅字
每個月基本上班時數為「月天數」-「休假數」再乘上8小時
舉例本月紅字八天
基本時數為(30-8)*8=176
超過176小時即為加班
加班費算法為
22009÷240*1.34=122(240來源是一天八小時,一月有30天)
等於加班一小時就是122元
今天為本人的上班日
詢問店主管
店主管說已經有依法給1.34倍的加班費
無違法
想問這樣計算薪資的方式確實無問題?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11-25 00:42:00
合法。總薪水高於基本工資即可。前二小時加班費計算就是除240,乘1.34休假日則看有沒有例假比較麻煩一點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1-25 08:28:00
選舉當天無法挪移,只要出勤就是加班薪資加倍
作者: wayni (wayni)   2018-11-25 12:27:00
對阿我也認為選舉當天不應該挪移,所以這樣如果我去勞工局投訴到底會不會贏?而且加倍薪資也是個問題,因為我本月上班時數已經超越176小時,等於後面上的班都已經是加倍(1.34倍)。等於我選舉日上班跟平常上班薪水沒有不同再者我加班後的薪水換算時薪是122(1.34倍後)遠低於勞基法規定時薪真的沒問題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5 15:01:00
勞基法有一個灰色地帶 領月薪的人的加班費其實並沒規定給多少...不能直接解釋成加班費要高於法定最低時薪這點吵很久了 一直都是灰色地帶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11-25 20:58:00
加班費遠低於基本時薪,是你錯誤的見解,去問問勞工局吧要不你就找時薪工作。在台灣基本月薪就要吃月薪的套餐,沒有選擇性單點的,勞方資方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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