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屋簽約後真正屋主說合約無效限制入住

作者: noChance (消失的機會)   2018-11-12 09:08:15
各位板上前輩好,代朋友詢問一件疑難
- - -
租屋看房子,帶看者為屋主夫婦,
中途,
屋主(女)有事先行離場
最終,房間滿意,
所以跟在場的另外一位屋主(男)簽訂契約,
並繳付租金押金(現金),取得居住權
但事發日當晚,卻收到屋主(女)傳訊告知已下內容(大意描述)
『我才是真正的屋主喔,產權是我,我跟那個男的在打離婚官司,
所以妳們跟那個男的簽約是無效的喔,至於他收妳們多少租金押金,
以下是他的電話09XXXXXXXX,妳們自己打去問問看能不能退給妳們吧,
目前房子當然妳們也不能入住喔』
- - -
請問各位賢拜,因簽訂的契約書上標示的甲方(出租者)
並列有屋主夫婦之名,
是否已構成詐欺或其他罪名之成立
因目前很明確感受到詭譎之氣,加上收租金之屋主(男)
很明顯不願退任何金錢,
再請各位前輩指點指點
謝謝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12 09:10:00
很簡單阿,把兩人列為詐欺,告了到派出所做完筆錄,回傳簡訊說..已將兩人到派出所告發屆時警方會傳訊兩位,建議妳們兩人不要串供以免責任加重誠實面對司法,民事求償會以刑事附帶民事提出畢竟妳們還有房產,不怕拿不回來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2 09:38:00
呵呵,民事糾紛也可以告刑事訴訟,這能力真不是蓋的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11-12 09:41:00
直接告詐欺,不用多說,2個都告帶看的時候不說,簽完約才說,完全是詐術這很明確的詐欺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11-12 09:59:00
這就是詐騙拉,最近這種手法很常出現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11-12 10:00:00
詐欺無誤,直接告刑事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1-12 10:19:00
直接告。他們就是吃定一般人怕麻煩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2 10:30:00
呵呵呵,檢察署=全國最大討債公司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1-12 11:19:00
因為直接提詐欺才有明確對方資料。不然對方一開始就打算騙。留假資料民事也告不成。
作者: noChance (消失的機會)   2018-11-12 11:29:00
謝謝上面前輩教導,我自己也是房東,但聽聞朋友遇到這種惡劣手法我也是愣了,感恩各位,謝謝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2 14:11:00
看不出哪裡惡劣,自己不去爭民事契約效力,想告刑事詐欺全國最大討債公司上線啦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2 14:40:00
契約有效啊!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2 15:31:00
不管啦,人家就是要檢警幫忙討債
作者: hidog (.....)   2018-11-12 16:00:00
= =||| 刑事告贏了還是得走民事才能把錢要回來阿....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2 16:46:00
誰說的...
作者: hidog (.....)   2018-11-12 16:51:00
沒和解的情況下 刑事判刑也是繳給國家吧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2 16:57:00
哦哦哦,兩邊說法不一致哦藍色角落是是向來沉默寡言,總是語帶玄機,欲言又止藍色角落是論述詳盡,旁徵博引,又言簡易賅究竟哪一方會獲得正義女神的眷顧呢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11-12 17:47:00
債權行為(訂立租賃契約)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因此租賃契約有效。這是民法總則的基本觀念吧?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2 21:55:00
嘿嘿,這故事告訴我們民法要學好,不然會被當成詐欺犯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11-12 23:48:00
showeig 你的藍色角落也太多個了吧,算數有問題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1-12 23:51:00
分不清紅藍那是色盲吧。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11-13 00:02:00
另一個笑話吧,不用給他認真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00:16:00
色盲沒紅藍笑話就是以為可以告詐欺
作者: v3su   2018-11-13 10:06:00
詐欺,因為產權是在女方那邊,但是她有陪同看屋,所以代表她知道租屋一事。而契約雖有載明屋主夫婦依舊產生效力,目前不退錢又不給住,刑法上的詐欺意圖已經構成,建議趕快報案。民事部份需走對方戶籍地管轄法院,所以建議提告刑事就好,不履行或不退錢就是前科一條但,目前只有收取金額的丈夫涉及詐欺,妻子部份無法舉證她有涉及詐欺意圖,可能是丈夫取走金額卻未交付,所以提告男方詐欺即可
作者: noChance (消失的機會)   2018-11-13 10:15:00
謝謝各位與樓上的精闢回覆,心中已有譜,受益良多,感謝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1:33:00
呵呵,給付不能→直接告詐欺;無權代理→直接告詐欺;表見代理→直接告詐欺,詐欺萬用好物今天還第一次知道詐欺可以撤回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3 13:42:00
詐欺要告我可以代理,哈沒啥不能告的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4:04:00
沒啥不能告,江劍峰也是這樣認為的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6:39:00
提訴詐欺罪是有甚麼問題?和民法租賃契約履行義務兩種不同事是坳甚麼?租賃生效和拿了錢不給搬進,一刑一民都有,是要戰跟你所有反對律法的鄉民是吧?詐欺本來就是可以撤回,搜一下判決好不?告訴人撤回詐欺告訴可讓被告緩起訴或者緩刑,還是你這位愛戰反對你律法的打個電話問問地檢的訴訟輔導書記官?a9301040要代理刑訟?你有律師資格?司法裁判書系統關鍵字張淑晶,收了押金以整修為由不給搬入,由民事審理法官另案移送檢察署詐欺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6:50:00
不成立就是不成立啦,是要講幾次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6:51:00
愛戰鄉民卻都給不出鄉民提出的實務跟裁判,只出一張嘴,連一個交付押金不退款項構成詐欺 一個簽訂好租賃契約不願履行,兩種法定行為弄不清楚不成立,你說了算,樓主請你的朋友去警察局報案,如果沒有構成詐欺自會不受理報案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6:53:00
行為人施用詐術→使相對人陷於錯誤→相對人基於這個錯誤處分財產,檢驗過了沒?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6:55:00
不用講那麼多,你連鄉民問你的妨害名譽通保法問題都沒回答,不要在那裝很懂法律。開小號掰法律?出事不用負責對吧?我在這邊有提過我是哪位律師,奉上大名,你呢?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6:56:00
詐術、陷於錯誤、相對人處分財產、相對人受有財產損害、、皆具有貫穿的因果關係你是誰關我屁事我有回答義務?照你的邏輯,告不成掰說告的成,出事不用負責?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6:59:00
那就是你的律法不能讓鄉民們相信,連鄉民搬出判決打臉你,不然就是你避而不答,你這樣回答法律問題,鄉民被你害到不就倒霉認事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00:00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甚麼時候詐欺變告訴乃論,誰在瞎掰法律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7:01:00
樓主請朋友去報案就好,有被告的資料去遞狀更快,約莫一星期以後就有傳票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01:00
我解釋已經很清楚,看不懂是你的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3 17:01:00
當然是律師,不然怎代理QQ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7:02:00
你所提的是第一次聽到詐欺可以撤告,確實可以撤告,跟檢察官當公訴人是兩碼子事,連這個最基層的知識不知道,比大濕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3 17:04:00
真的不用跟他講太多XD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04:00
那你就慢慢去宣揚詐欺可以撤回告訴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7:04:00
a9301040,不是有人說你不是律師而是只打民事庭?那是我誤會,我私你我律師,你可以收信嗎,一起交流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05:00
一起請檢察署幫忙討債XD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3 17:08:00
可,站內。那是哪來的誤會,但我確實比較少接刑事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08:00
→ sy711: 呂秋遠律師的釋憲領域真的專業,你去多加參考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7:08:00
a9301040已寄信,並附上我個人信箱,誠摯想跟你討論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3 17:10:00
啥小罪都嘛可以撤回告訴,哈哈哈,真是有趣,但沒空糾正你的觀念,畢竟別人要問我都還要付費對人的印象本來每個就都不一樣啊,他覺得好,我不能覺得差嗎?笑死。法律觀念不好戰輸,開始戰這個:)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15:00
小罪可以撤回XD,厲害你的法律觀念真的蠻好的噓 sy711: 先生,是你沒搞清楚,你分學常識可不可以弄懂推 a9301040: 哈哈哈,講別人搞不清楚,自己也沒弄清楚,非常好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3 17:18:00
中文博大精深的地方就是這裡啦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18:00
站內信交流之後就不要再吵架了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7:19:00
他是在講你弄不清楚還講別人,你是哪邊看不懂?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20:00
哈哈哈,他的推文緊接著你的推文https://www.ptt.cc/bbs/LAW/M.1541507032.A.F0D.html感恩讚嘆,挺同返同大家合而為一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3 17:21:00
我請人告知一下批踢踢法務部長,這版再讓你這種人惹事真的可以廢掉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23:00
哈哈哈,你慢慢來,估計你對板規熟悉程度跟中華民國法律一樣違反哪一條板規和使用者條款?交付押金不退款項構成詐欺?請問租賃契約有沒有效?契約還有效可以退押租金?
作者: v3su   2018-11-13 17:29:00
哦,我是法務部的,我到隱版發表文章跟站長及眾法務討論一下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7:29:00
不要弄不清楚,嘿,沒弄清楚,等等被a9301040說非常好笑有違反任何板規、使用者條款規定,歡迎檢舉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3 17:40:00
沒有版主本來就可以隱版了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19:25:00
連別人在說什麼都不知道,非常好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3 19:59:00
其實狀況下外的只有你XD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3 20:04:00
這板有板主,懂嗎XD檢察署討債圓夢列車上路了,眾位想要浪費司法資源的朋友請盡快搭乘不過,真抱歉呀,我對把檢察署當成討債機關沒甚麼興趣,失陪了。
作者: noChance (消失的機會)   2018-11-14 08:22:00
真的是莫名奇妙,你用失陪來作為句點是不是太抬舉自己了,從頭到尾沒人樂見你出來揮毫你的奇言異語,有人建議我刪文避免淪為口水戰之場域,但推文與來信很多律法知識,相信往後他人有需要也能汲取此文的知識,就此打住吧,我們都要學著更成長更內斂才會得人尊重。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4 08:32:00
呵呵,以刑逼民,能有多高尚?何況構不成刑事的純民事案明眼人看就知道你只是在討拍而已講的好像你很委屈一樣這篇有甚麼專業知識可以汲取?這個板有多少人會來觀看?不就滿足你對於可以透過檢察機關追討債權而節省民事告訴成本的妄想嗎?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4 20:46:00
大家小心訟棍引戰,已把相關所有文告訴法務站長和此版版主
作者: v3su   2018-11-14 20:54:00
目前已知道數位版友已進行檢舉版規3-2,所以請後續有再被侮辱的版友不要理會,直接按下文章代碼給版主Sanji檢舉,因為此版不隸屬法務部管轄,所以無法協助Sanji版主分擔版務
作者: coffeeboy37 (小貴)   2018-11-15 01:25:00
誰說撤回告訴只能發生在告訴乃論之罪?23非2、21非141判例參考一下不懂為何不能告訴詐欺。打離婚官司不會是在看完房簽完約突然開始的吧?房屋產權不會是看完房簽完約才移轉的吧?這件確實有機會成立詐欺罪,可能非單純民事糾紛。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5 07:56:00
23非2:非告訴乃論之罪,雖告訴人撤回其告訴,法院並不受其拘束,仍應逕行審判。21非141:告訴人撤回告訴,祇能於告訴乃論之罪消滅其起訴訴權,而於非親告罪,則不生影響。刑法謙抑,夫妻兩人內部有什麼協議不知道,他簽約到底是自己的意思還是基於老婆的授權?這樣的行為是施行詐欺嗎詐術最後是契約還有效,不能住只是違反契約義務,還是可以透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作者: coffeeboy37 (小貴)   2018-11-15 12:32:00
就是因為他們內部究竟有什麼協議,或是根本沒有協議,都還不明朗,所以才有調查之必要,不予告訴,難以想像偵查權之發動。又事實尚未清楚,甚至連調查都還未啟動,就提出刑法謙抑,流程上過快了些。末者民法契約責任與侵權行為非不能競合而併立,刑事責任亦然,能透過民事處理的問題仍可能有刑事責任。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15 17:27:00
刑法謙抑,我用一下甘老師的定義:「...適用刑法對抗犯罪,須基於謙讓抑制之本旨,只有在最合理以及最小限度下方得為之...惟有當以民法、行政法處理尚不足以維持社會公平正義時,才需動用行法加以制裁。...」不是應該先檢討民事到底有什麼路徑可以滿足,有不備的地方再透過刑罰加以懲處,但你看推文內容,好像是基於刑事程序遠較民事便利、節省成本而且有威嚇對方的作用要講實務見解的話,實務不也認為單純債務不履行要跟刑事詐欺有所區別?「因債務人於債之關係成立後,未依債之本本旨履行契約者,原因不一而足,舉凡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給付不能,或因合法主張權利抗辯而拒絕給付,甚或負債之後皆有可能,非可遽以推定行為人自始即無意給付,況況刑事被告依法不負自證無罪之責任,若無足可證明行為人始出於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意圖之積極證據,證據法則及論理法則上,仍應認其拒絕給付或遲延不為履行之民事糾葛,要難以單純債務不履行之狀態,擬制推測其行為之初已有詐欺之故意。」98年度上易字第296號、97年度上易字第1443號然後有人說這個是常見詐欺手法,我查一下內政部關於租屋詐欺的幾種類型化手法:https://reurl.cc/XWgg3除非他真的用這種方法一次性跟很多人締結契約,不然很難認為達到具有危害財產風險的程度吧
作者: coffeeboy37 (小貴)   2018-11-15 21:12:00
不履行歸不履行,但不能一概而論稱絕無刑事責任之可能。簽約收取押金時是否已知不可能履約但仍存有訛取押金之主觀意思,才是本件的重點。並非只要有契約責任,就能斷定此為單純民事糾紛而與刑事無涉。譬如甲乙成立租賃A動產之契約,期間屆至後甲基於易持有為所有之意圖繼續占有A物而不歸還,這問題民法也可以解決,但可以以此為由說這不能成立侵占罪?末者,刑法謙抑性是實體法的概念,事實都還不明朗的情況下,談此概念毫無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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