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為私人目的,利用媒体陷害别人的判例吗

作者: rr8907010 (rr8907010)   2018-11-04 09:54:00
請益各位大大~
有沒有判想,某人A,因私人恩怨或或爆料獎金,而故意找媒體爆料某人B行為有問題,導
至B登上媒體,損人名譽~
A堅稱只提供原始片段資料給媒體,是媒體自己不查證的,跟他無關~他也賺了爆料獎金
和陷害了B~
有無B告成A妨礙名譽的判例?
不知如何查詢這類的判例?請益各位先進~感謝!
作者: ChiehKuo (Jas)   2018-11-04 12:52:00
可告媒體跟A(抱歉 這是我不專業意見 非專業建議)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1-04 14:52:00
就結果是告媒體,你怎麼知道誰把資料給媒體,呵呵不要說只有A知道這種話,法律只看證據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11-04 18:19:00
政客的互搞互告的很多啊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8-11-04 20:46:00
你第一段就已經確認310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性了,那當然可以告啊?第二段的敘述我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把資料傳給媒體足見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再加上你第一段的前提,怎麼看都不會輸欸?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04 21:10:00
問題在於如果散布於眾的結果是媒體報出來這個結果的話那麼相當因果關係的檢驗很可能過不了
作者: yesohya   2018-11-06 18:47:00
有 理由是 告訴記者不等於能控制記者會報導 所以不構成的 使用花錢買的查詢系統會比較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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