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分-船員落海未搭救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18-10-30 02:28:23
大家晚安
小妹的讀書會要互出題目讓大家寫
且要附上擬答
我出了一個題目一開始明明覺得不難
但越寫覺得自己越打結
所以想尋求各位的提點
題目如下:
甲乙互為男女朋友關係且同為遠洋漁船作業員,某日甲發覺乙與同事丙互有曖昧情愫,憤而對乙進行言語羞辱,乙悲憤因而在甲面前跳海自殺身亡,甲並未搭救,十分鐘後其他船員發現有人落海進行廣播
1.我認為這裡論294I有義務之遺棄應該是不能成立:客觀上乙身為遠洋船員,本應受一定落
2.不作為的話主觀構成要件不知道該怎麼寫下去
3.可以論276I過失致死嗎?
(一)甲未救起落海之乙,乙在跳海自殺後身亡,甲的行為係注意義務違反之不作為。甲之
此注意包含內在注意:在事件中對危險應有的認識及評估;外在注意:提高注意並為安全措
(二)、條件關係、若甲沒有不救起乙,則不可想像乙會身死海中。
(三)、乙之死亡為風險實現,且與甲之不作為風險創造有高度關聯性。
(四)、無阻卻違法罪責事由。
求各位先進提點,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寫蝦毀了
手機排版請各位包含
謝謝大家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30 02:59:00
題目被腰斬了。兇手是阿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0-30 07:55:00
你的過失寫不出來啊 真要論也只能論不作為的故意如果你不作為的故意寫不出來 那你注意義務的違反一樣是寫不出來因為照你的題目敘述 乙是在甲面前跳下去 甲認識到這點下而不搭救 而乙的跳海也是因為甲的刺激你的結論要嘛是甲無罪 要嘛就是遺棄致死甚至殺人除非你把注意義務解釋成甲應該防止乙跳下去...有點難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0-30 08:35:00
你要寫不作為,就要先找出保證人地位,你這題,很難說有保證人地位。出題目前應該先決定你要那些考點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0-30 10:23:00
危險前行為=言語辱罵???是不是想這樣出???船長、船員關係≠船員、船員關係雖非船長船員關係,未有同船員法對船員負有船長保護義務然基於同艘船工作係屬一危險共同體,且彼此相互間有密切生活關係,彼此仍互負保證人之義務我是不知道你還預設怎樣的答題架構也許你有漏講或是沒點出來前面行為都還沒檢討,直接討論最後落海不施救你當然會覺得解到後面卡卡的跟出題無關,是你解題有很大問題當然啦,題目也有很多地方有瑕疵,跳海會直接身亡?那根本沒必要探討他有沒有施救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0-30 19:33:00
保證人地位成不成立還有疑慮即使成立 也會變成不作為的故意啊...因為保證人地位探究的是出事以後施救這一塊
作者: phlock27 (Span)   2018-11-01 13:16:00
首先你的題目要把當事人的主觀想法提出來,譬如說,甲明知乙不會游泳,極有可能溺斃,但想說她去死也好。這樣才能擬答,再來船員之間是具備保證人地位的,不救助本就有義務遺棄的問題,重點是競合問題,如果主觀想法為想要乙死,則成立不作為殺人,若主觀認為乙會游泳,並不會死,則是有認識過失致死,看成立何者再與遺棄競合。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1-03 19:42:00
@@@@@@@沒有因果我罵你很笨,然後你就自殺只能認為你的自殺行為出自妳自己意識。我的謾罵不足以成立你跳海的相當因果,如果我推妳下水,你的死才會跟我有因果。然後才是好笑的討論。什麼 遺棄,不作為殺人,等等除非妳證明妳來自被罵幾句通常情況即有可能自殺的國度!!!如果一百個人被罵也沒一個自殺,這樣的國家,答案如我所訴。或者你知道那個被罵的人很特別,一被罵就會自殺,哈哈
作者: phlock27 (Span)   2018-11-04 03:46:00
樓上還在因果關係,出言侮辱行為與跳海結果本就無條件因果,該侮辱製造之風險亦非規範目的所欲避免之結果,再者才是船員間危險共同體保證人地位,如果她偷跳海無人知悉而溺斃死亡當然沒有犯罪,但於眾人面前跳海客觀上即存在救助義務,是基於危險共同體,所以不行為救助與作為者同,這樣懂了嗎c大?不過該案題目本身就有問題討論實益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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