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肇事逃逸比蓄意傷人還重?

作者: ultratimes   2018-10-26 13:52:47
如果是肇事逃逸
觸犯的可能是 過失傷害罪 + 肇事逃逸
如果是故意車撞人
假設並沒有殺人的故意,僅是想使人受傷
反而只觸犯傷害罪
撞人後逃跑,肇事逃逸的部分
反而會因為無期待可能性而無罪
(法律歪理,兇手沒有拯救被害人的義務)
結果就是過失撞傷人,不救,肇事逃逸
故意撞傷,不救,兇手沒有拯救被害者的義務,無期待balabala
而且故意撞傷,若為傷害罪還是告訴乃論
而肇事逃逸反而是非告訴乃論
這是不是法律有漏洞啊?
作者: v3su   2018-10-26 13:59:00
為什麼你的觀點都很特別?故意以車撞人已經具有明顯並且可預見之犯罪意圖,為何沒有殺人未遂問題?而是僅僅傷害罪?僅是想開車使人受傷與可預見之行為不能混為一談,前者是意圖,後者是將其意圖以行為產生,但可預見之結果不都是行為故意嗎?開車想使之受傷,跟我拿鐵鎚敲人腦袋想造成腦震盪,請問我的意圖僅是傷害,但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不管法律沒有漏洞,而是特別的人之觀點永遠在一個點上繞,過了幾年依舊
作者: hidog (.....)   2018-10-26 14:07:00
跟大帥認真就輸了 放鬆當小品文讀就好
作者: v3su   2018-10-26 14:09:00
低速側撞,請問可以預期到自己犯罪意圖,縱使低速卻造成對方被他車碾過,或是對方跌倒讓行為人的車輪壓過,這種刻意犯罪意圖是傷害還是殺人未遂?如果您今天的舉例是拿玩具手槍射BB彈,意圖傷害還說得過去
作者: sc321 (sc321)   2018-10-26 14:10:00
1.我不小心撞到,因為害怕所以逃跑。2.我看那個路人不順眼
作者: v3su   2018-10-26 14:10:00
hidog ,我知道XDD,已經幾年了
作者: sc321 (sc321)   2018-10-26 14:11:00
,故意撞下去的。 你想哪個宣告刑會比較高拉?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0-26 14:50:00
侵害法益不同,不能等量齊觀肇逃罪的法益是公共法益,傷害罪的法益是個人法益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26 15:32:00
某U講的其實沒錯,如果出於殺人、傷害、重傷的主觀犯意立法者本來就沒有對於完成犯罪還需要事後留下來救援課予義務或者基於期待可能性,本來就無法期待犯罪既遂還要施加救護學說有基於這項主張,反對肇事逃逸的立法實務目前的確是採肇逃前提是限於非出於故意至於說,故意開車衝撞是不是一定有重傷或殺人以上的意圖這個未必,還是要考量其他相關因素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10-26 16:50:00
也有學者主張:對於無肇事過失之行為人,本應為被害人,反而被法律規定加上比路人還重的責任。認為無肇事過失責任之行為人,應該不適用肇事逃逸罪。沒有關係的路人都沒有救助義務了……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26 22:12:00
目前38件待審法官釋憲聲請案,有11件是關於185之4,看來之後蠻有可能會出現關於185之4的解釋案
作者: cds730628 (hush008)   2018-10-27 10:50:00
感覺,大師有進步一點點誒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0-27 12:46:00
先說答案,你是對的!! 但是法律是騙人的,三階論是給學生看的,現實生活,判幾年更為重要是吧^^你要說他是有殺人故意就是有,說沒有就是沒有。量刑才是重點。另外就是,不作為犯的義務中,“唯一法定”就是危險前行為,所以啊故意撞傷人,的確很輕,但是一旦有後續,遺棄致....故意...都可以出動,考試我就不會了。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0-27 17:50:00
承崙說得很讚,想肛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8-10-29 01:07:00
看的我好亂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8-10-29 01:22:00
大師不用理他他講的都是實務上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作者: cchna (G好)   2018-11-02 20:04:00
我想大濕要表達的是:如被控肇逃,主張是故意傷害就躲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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