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接手公司頂讓(文長)

作者: bee831018   2018-06-11 15:58:10
家業目前遇到一些狀況
有去法律諮詢 但得到意見不太一樣
想請大家幫忙 蒐集多方意見
給我們一點方向 麻煩了
事由:
爸爸的工廠原本本沒有牌照,
因緣際會下有家公司要頂讓,
這間公司老闆跟爸爸說,
一年有100萬以上的利潤,而爸爸也清楚,
但因為辛苦的做了半輩子的饅頭,
因為沒廠登,衛生局已經警告了,
基於沒辦法的情況下,硬接下去,
有賺錢的公司不會頂讓,這點爸爸很清楚,
預計交接後每月補貼4~5萬元,
因為怕全部交接後,會有什麼問題,
所以爸爸採用分四期交接的方法,
除了這間公司名下的不動產除外,
其餘的全部交接,
第一期100萬
第二期100萬
第三期100萬(付款後應轉讓50%股權)
第四期150萬(付款後應交接50%股權,並轉讓負責人)
交接後,不到一個月時間機器設備壞掉要修17萬,我們認了... 後來這間公司的前身老闆

本身有在做泡菜,交接後,
因為公司運轉不清楚,
前身老闆說只要每月給他3萬元,
他會來上班輔佐,爸爸給他方便並沒有要求他把不屬於公司的東西搬走,
導致衛生局稽查發現有包辣椒粉過期,
開罰60000元整,這個辣椒粉屬於前身老闆做泡菜用的,因為太辣所以沒用,
放到過期,爸爸問他這件事歸類誰的,
他說公司交給你,就已經是你的了,爸爸認了。所以罰款我們繳了!
目前因為要付第三期款,當初合約上註明
(然上開不動產未在本件讓渡的範圍內,故乙方(對方)於本讓渡契約簽立後即應辦理上
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事宜。)此為公司名下的房子。
到目前為止還沒處理,
爸爸問他要付第三期款了,
房子是不是要先處理移轉出去~
他說他沒錢繳增值稅,
要爸爸第三期款給他,才有錢繳增值稅~
要求先給錢而不先給股權,
我們認知下給錢跟股權是該同時轉交的。
而爸爸去問會計師,說房子轉出去,
在國稅局叫買賣,沒有轉來轉去這件事,
當房子從公司出去就會有盈餘,
盈餘要到明年的5月才要繳,
當初買1500萬前身老闆要賣2400萬,
產生900萬盈餘,而900萬扣掉公司原本的盈虧500萬還有400萬,再扣除房子賣出所繳的增
值稅80萬,還有320萬,因為我爸爸一個人接公司,到明年綜合所得稅盈餘超過242萬就要
繳30%的稅將近會60萬的稅金,
前身老闆有告知說會幫忙繳,
爸爸問他多少錢,他說6萬元,
後來又說30萬元....
爸爸接公司到現在每個月在賠錢,
至今一年了,已經賠了160多萬,
稅金他說他會處理,爸爸想說不管多少錢,
後面還有150萬還沒給他,可以用扣的方式,扣完稅金剩多少再給他!
而爸爸的會計師,告訴了爸爸,當你簽署合約後即刻起你雖然還不是負責人但合約上公司
所有現金與稅金、公司有什麼事你要負責!
那是不是公司原有的營收負成長的500萬也是你的,他今天要將不動產賣給他個人,所產
生的費用,依照國稅局是要扣掉這500萬的負營生,再去算稅金,但合約上簽署後公司就
是你的了,今天因為這樣,要扣除這500萬的負營收,這個部分你可以主張你自己的權益

接公司一年了,所有的費用開銷皆我方支出,
前老闆輔助期間皆有付薪水給他,
重點問題如下:
1.房子在合約上寫說應在股權讓渡前過戶出去,此房子產生的稅務是否在我們交接前,前
老闆個人負責?
2.我們交接後公司的虧損是否有權主張不讓前老闆扣抵他賣房的營餘?因為這樣虧錢都我
們出,等於變向替他省了一大筆稅金。
3.如果非要走法律途徑,有合約但公司名目前不是我們的,我們是否站得住腳,贏面大嗎

爸爸賠了很多,身體也亮起紅燈,還要面對這奸詐的人真的很心疼,請各位幫幫忙~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6-11 16:03:00
你公司的法律顧問是?網友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6-11 16:33:00
把錢給oo,再找免費的專業諮詢,黑人問號
作者: Nipperdey   2018-06-11 17:09:00
如果有法律顧問 當然要選擇相信付費的顧問律師捨棄顧問律師, 還問網友 就比較奇怪
作者: joeyy (堅持下去)   2018-06-11 20:55:00
原po就說已經詢問過法顧了,想詢問其他意見也不行?多方打聽,沒什麼不好啊,而且又有經驗分享..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6-11 20:58:00
分享摳私動...貪小便宜不找律師的經驗.真的不要啦母湯喔.凡是老闆.房東.建議眼光放遠.莫因小失大~大~
作者: yesohya   2018-06-11 21:28:00
被耍的經驗分享又不屬於法學討論內容 XD本來的沒牌 去申請合法設立工廠就好了弄這麼多"出頭"幹嘛
作者: joeyy (堅持下去)   2018-06-11 21:50:00
XD
作者: yesohya   2018-06-11 21:57:00
申請不簡單 那是因為妳違反的項目太多好嗎 = =你有看板規嗎 這是法學討論板 妳沒討論能力來幹嘛?一個法律顧問不夠就多請幾個啊還有 我知道一開始就不違規 現在就合法拉不想倍酸舊都花錢請多請幾個 再看多數啊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6-11 23:20:00
你們願不願承擔最差的狀況(可能會最虧的狀況)去換你家人的身體健康,如果能就去執行,不然你問到更多的版本意見大概也是停留在怎麼選擇處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6-12 01:06:00
看不懂"公司"到底是和型態 老闆和公司 一個自然人一個法人原PO的文一直沒分清楚"虧錢都我們出" 股東權益有多少 公司價值多少本來就是在投資前要謹慎評估的事項...
作者: yesohya   2018-06-12 01:17:00
沒讀書可以當不守法的理由 有種去說給法官聽啊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8-06-12 08:32:00
法律,醫療想尋找網路免費的意見,下場都是.......。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6-12 08:53:00
找中型所 擅長商業合約案的那種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8-06-12 09:00:00
其他法顧搖搖頭 那你請他們出方案嘛我覺得這事太複雜 請專業的處理那你想過認賠要怎麼認嗎?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18-06-12 15:11:00
你爸爸也太好說話了
作者: yesohya   2018-06-12 15:26:00
是啊這篇看來像JOKE板啊,會計師一開始就有法律顧問出問題才有 所以一次就把數年來省下來的都賠進去了 爽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6-12 19:38:00
你的法顧是有律師資格還是沒有...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6-13 22:41:00
寧願自己開一家新公司,不然承接也要承接一家沒問題的公司,有問題的公司本來就不應該承接了。還附一大堆條件咧。併購公司的法律問題本來就很複雜,成立新公司還比較簡單一點。
作者: yesohya   2018-06-14 15:02:00
你的意思是 一開始就有法律問顧 那法律顧問建議妳們違法工廠繼續一直開下去不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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