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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iba5566 (Ceiba56)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遭鋁棒打!他自衛被判刑還賠200萬 法官:
時間: Thu May 3 01:21:35 2018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743號刑事判決
犯罪事實:
被告於103年9月9日中午12時許,在桃園縣○○市○○路0段000號3樓好市多賣場之停車場
,因停車糾紛與被害人林正奇發生爭執,過程中被告出手推被害人,致被害人往後倒而頭
部著地等事實……
(就是吳出手推了林,林向後跌倒摔在地上頭部著地)
證人潘永浩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中證稱:其是賣場收銀部員工,當時其要去停車場收推車
,突然聽到有人在吵架,其就轉頭去看,並往現場走過去,到案發現場其距離雙方約10公
尺,當時林正奇(年紀比較大,身形瘦小)與被告(身形高大壯碩)互相爭吵,林正奇手
握球棒作勢要打被告,被告身旁之女子一直叫被告離開現場不要跟林正奇吵,被告與林正
奇越吵越兇,突然見林正奇手持球棒就往被告打,被告用左手去擋球棒,同時用右手將林
正奇推開,林正奇被推往後倒地,頭部著地,之後就看到球棒掉在地上,林正奇倒在地上
沒有起來等語
(證詞:林拿球棒打吳,吳用左手擋住球棒,右手推開林,林倒地不起)
(之後有一些證詞,都差不多,就不列了。)
是案發時係林正奇先持鋁棒朝被告肩部攻擊,被告為防衛自身避免續遭林正奇傷害,而於
過程中與林正奇面對面站立時,以左臂抵擋,再以右手將林正奇向後推倒之事實,已堪認
定。
(法官最後認定的事實跟第一個證詞的內容差不多)
查被告當時偕同配偶前往好市多賣場,因與被害人林正奇發生口角糾紛,遭林正奇持扣案
之鋁棒攻擊,被告係對現在不法侵害,出於防衛自身權益,所作出之反擊行為,因認其所
為係正當防衛;然被告身高178公分,體重122至125公斤,已據其於本院審理中供承在卷
(見本院易字卷二第120頁背面),身形、體態顯皆優於林正奇(林正奇於本院審理中證
稱:其身高167公分,體重62或63公斤等語,見本院易字卷二第60頁),被告斯時若能適
時奪下林正奇手中之鋁棒,在奪取時或亦可能致生肢體拉扯,然此等較輕微之手段,應即
可避免繼續遭林正奇以鋁棒侵害,惟被告未思及此,猶擇自正面將林正奇往後推倒在地,
造成林正奇之重傷害,應認已超越其防衛之必要行為,防衛行為顯屬過當,爰依刑法第23
條但書之規定減輕其刑,用期衡平。
(吳太大隻,林太小隻,吳被打應該先奪棒不應該動手推林,所以防衛過當)
總的來說啦,新聞報的跟法院判的差不多,這起新聞並沒有污衊法院的法官大人。
而且這個判決很短,內容很簡單,也沒有什麼記者看不懂的狀況發生,任何人都能看懂。
以後各位肥宅出門小心點,肥宅通常很大隻,8+9通常很瘦很小隻
當肥宅要被8+9打時,絕對要先練成一身可以空手奪白刃的技法
不然肥宅就等著去被關吧。
別說沒提醒各位肥宅喔!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7-05-03 01:23:00在台灣長的瘦矮的8+9,手拿兇器打人,等於吃了無敵星星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7-05-03 01:26:00胖子沒人權
作者:
pupilz (可愛動物保護協會)
2017-05-03 01:32:00買隻防狼噴霧就好了噴了快逃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7-05-03 01:35:00
翻譯:法官:被攻擊的時候還要替對方著想歐~揪咪~
作者:
zeugen (霸畜)
2017-05-03 01:38:00法官的名字是?
作者: felix12 2017-05-03 01:40:00
台灣法官水準實在是,……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5-03 01:41:00
幹 這太扯了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歐~) 2017-05-03 01:44:00
有沒有算體脂肪嗎,或許是肥肉多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7-05-03 01:49:00那看來這種情況只有故意裝被推 直接自己倒地弄傷自己
鄭捷應該無罪,當時在車廂的人應該"適時"奪下鄭捷的刀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7-05-03 01:50:00用告的方式才行 不然動手在台灣真的沒自衛一說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5-03 01:50:00恐龍的名字拜託列一下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5-03 01:56:00dpp執政 司法已死 而我們每年還要花一堆錢養這些不食人間火的法官 真是人民最大的悲哀
作者: AndyWT (.........) 2017-05-03 01:58:00
還是藏一支扁鑽好了 被打我一定忍不住 他死好過我死
我覺得這判決不太對,難道壯的人就禁得起球棒打頭嗎?連推開都不行,那正當防衛還防個屁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7-05-03 02:10:00他是不是沒請律師 人家先動手 他左手也挨一下了 用右手推開都不夠成正當防衛嗎?
作者: dragonclwd 2017-05-03 02:23:00
鄭捷真的冤枉!
作者: wz70403 (路倫) 2017-05-03 02:38:00
法官怎麼不給人砍一下 再適當防衛阿
恐龍法官無誤面對球棒打過來,還能先「思考」怎麼不要弄傷對方?混蛋白癡法官(雖然不知道是誰)
作者: star02828 (路過的魯蛇) 2017-05-03 03:26:00
司法到底 對方拿的是鋁棒不是鋁箔誒 只有推對方還要過當 誰知道他是不是一棒直接敲頭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7-05-03 03:41:00
幹你老師勒 法官過來接我球棒
作者:
tgbkkk (tgbkkk)
2017-05-03 03:46:00恐龍法官無誤
作者:
uc500 (sor)
2017-05-03 03:47:00有判決連結嗎 不知道重傷害是故意還是過失
作者: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17-05-03 03:56:00台灣好像沒有智商正常的法官,法官一定要民選
作者:
a8239060 (Morrison)
2017-05-03 04:15:00草泥馬的,是怎樣的智障才能當鬼島法官,做出這樣智障判
作者:
tym7482 (Max)
2017-05-03 04:22:00恐龍法官不意外,亂判還是照領高薪
作者:
engineer1 (woshifeizhai)
2017-05-03 04:29:00如果法官以後遇到小隻8+9 也能這樣的對自己嚴格要求
作者:
uc500 (sor)
2017-05-03 04:32:00法官認為作為一個理性的第三人處於防衛者所面臨的狀況 可以採取其他較輕微手段阻止侵害發生 因此造成他人重傷害實屬過當 但是也從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減輕到一年四個月得緩刑https://i.imgur.com/HQ9eW73.jpg
作者:
fukmar (fukmar)
2017-05-03 04:56:00低能法官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5-03 06:04:00緩刑是因為200W和解 不然沒緩刑的
作者: oldlu2002 2017-05-03 06:25:00
這法官是沒打過架是不是?在寫三小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7-05-03 06:25:00白癡法官
作者:
laal (艾維斯)
2017-05-03 06:34:00不食人間煙火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7-05-03 06:43:00這還真他媽恐龍判決 坐等法匠出來罵人法盲
作者:
kab (好難的加泰語)
2017-05-03 06:59:00上過一次法院,真的知道要夠智障兼沒良心才能勝任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5-03 07:19:00人家都揮棒了 不推倒才奇怪 法官來奪奪看啊
垃圾法官我幹你娘的 如果有人朝你持槍你是不是也要先奪下他的槍? 操你媽的鬼島法官 全家死光光
作者: skysound (壘包精算獅) 2017-05-03 07:28:00
台灣法官 真的是拉雞中的霸主
作者: mituki0226 (小捲) 2017-05-03 07:34:00
三寶判決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7-05-03 07:48:00笑死,推倒已經算是最小侵害手段了吧,花瓶法官
防狼噴霧不會噴瞎....只會讓你一時眼睛很痛張不開
作者:
FK56 (幹56)
2017-05-03 08:03:00幹你娘!這法官是智障嗎?人人都是武林高手?空手奪鋁棒?北七
那法官應該被人拿球棒打看看,怎麼可能來得及瞬間決定怎麼防衛,都馬是直覺反應,法官武俠小說看太多哦
作者:
tiara (挺馬的愚民快噓我)
2017-05-03 08:08:00當大家都葉問?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5-03 08:12:00就沒人要改革 一堆人等著搭車 那就要樂觀偏誤啊 支持法官!!
作者:
la8day (la8day)
2017-05-03 08:16:00幹這三小
作者:
abobstar (Mr.噗噗)
2017-05-03 08:20:00根本是歧視胖子
作者: gotornado (Sean) 2017-05-03 08:21:00
這到底是在判啥洨? 被打不能還手只能搶奪工具? 那拿槍拿刀呢?
作者:
Laotoe (老頭)
2017-05-03 08:24:00台灣法律系應該全改成學士後且有一年社會經歷,不然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
作者:
BuriBuri (不理不理左衛門)
2017-05-03 08:34:00這些恐龍法官真該被糾出來處理一下
作者: spring53287 (杉米司) 2017-05-03 08:35:00
姆斯假摔領先全球,台灣要流行了,還不去練好一身假摔
作者:
mido (米豆)
2017-05-03 08:39:00這三小
作者: Asakusa11 (淺草一郎) 2017-05-03 08:40:00
幹機八臭
拿200萬去告林也爽,直接賠真是.....失去嗅覺這麼無形的東西是真是假阿
作者:
forbake1 (一點都不瀟灑)
2017-05-03 08:51:00恐龍
作者:
blsay131 (blsay)
2017-05-03 08:51:00好市多也要打碼喔?才一家而已連好市多也打碼不就好了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7-05-03 08:53:00台灣法官的腦真的是很會打嘴炮!以後看到體型比我小的攻擊我,我是不是都不能自我防禦?
作者:
schopan (去)
2017-05-03 08:59:00你的左手擋住球棒 足堪防衛 再用右手推人 防衛過當至少等左手被對方打斷 右手才可以推人
作者: kendiv (SSBN) 2017-05-03 09:11:00
桃園法官不意外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17-05-03 09:25:00
公設辯護人
作者: shimax 2017-05-03 09:34:00
桃園法官...
作者:
dieaway (假扮的悶聲色狼)
2017-05-03 09:37:00他媽的恐龍法官,鄭捷也沒多壯,怎麼整個捷運沒人奪刀?
作者: eDrifter 2017-05-03 09:39:00
偉哉 法匠
作者:
Ghamu (貓丸)
2017-05-03 09:46:00法律就是這樣啊~ 很多人以法律為最高道德標準 但根本上法律也是很多問題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05-03 09:50:00台灣法官真的很棒呢
作者:
jin956 (jin956)
2017-05-03 10:04:00看來在台灣生活.空手奪白刃技能必點
作者:
becareful (Love of My Life)
2017-05-03 10:15:00法官名稱
作者: NoNuclear (學店菜比八) 2017-05-03 10:37:00
怕
作者:
scarface ((<ゝω・)綺羅星☆)
2017-05-03 10:47:00法官本人應該瘦小弱雞才會寫這種腦補判決吧
作者:
drmactt (LaLaLa)
2017-05-03 11:00:00臺灣法律是對加害者, 權勢服務 被害人要認份
作者:
soarman (非人)
2017-05-03 11:26:00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吧...
作者: Nravir 2017-05-03 11:28:00
有版上法官拍個奪取武器的影片嗎?本肥宅做不到Q_Q
請全台法官全部接受空手奪球棒測驗被球棒打到.自己閃躲.沒有接到 一律不合格
作者:
aeoleron (拿出骨氣來w)
2017-05-03 12:44:00歐州很多這種 法官都是保護加害者 很噁
作者:
benjelly (怎麼突然變 本加厲)
2017-05-03 12:58:00這法官zzzzz
作者: see00797 2017-05-03 14:01:00
就這些圾圾法官放一堆垃圾出來,練身體來防衛,還要給這些垃圾法匠弄
哪一天某個瘦弱的8+9發瘋跑去打法官時 判決結果一定會不一樣
作者:
CelicaGT (MESMER)
2017-05-03 15:29:00叫法官先奪給我看看
作者:
ksksks 2017-05-03 19:30:00遇到_____法官+_____公設辯護人?
作者:
vykxtoz (雲)
2017-05-03 20:28:00鬼島法官個個練武奇才Zzz
作者: wayne71452 (神隱) 2017-05-03 20:38:00
照這邏輯 鄭潔怎麼會有罪,奪刀不就沒事了
作者: yadohime (君莫愁) 2017-05-03 22:43:00
法官退場機制
作者:
jose777 (QQ)
2017-05-04 06:42:00都有兩百萬可以賠,怎不請個好律師呢?這吳也笨笨的...
作者:
new8gi (新八機)
2017-05-04 08:06:00不會空手奪白刃就要準備200萬的意思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5-26 16:04:000503新聞 都沒人在關注了才轉錄 XDDD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18-05-26 17:07:00無法認同這是防衛過當
可以叫法官示範嗎? 叫矮小的人拿球棒打法官,法官如果全身而退,就代表法官的判斷沒有錯誤! 開放矮小的人報名法官願意接受這種考驗嗎? 不接受的就是小雜碎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5-26 21:34:00被告應該拿鋁棒去讓法官示範如何空手奪鋁棒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5-26 21:48:00樓上,被告人高馬大。判決聲稱人高馬大遇到小個子拿棒子要仔細思索自己自衛的方式。話說,本案法官身高跟體魄如何?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5-27 00:01:00法官大概當作所有人都格鬥專家,能臨危不亂吧 哈哈
作者:
tgsh (宗師)
2018-05-27 00:32:00跟奶嘴法棺無關吧!沒出過社會就不知道空手入白刃不容易蟆?重點是這些學法律的把自己變成法盲的惡劣不配為人心態啊你知道最多最恐龍的法院是最高法院蟆?那些都是身經百戰的,哪個跟你是奶嘴法棺?亂判跟奶嘴一點狗屁關係都沒有,單純在於牠心中沒有正義與良知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5-27 01:11:00樓上,本案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05-27 08:20:00
判決書用關鍵字查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8-05-27 18:24:00打人的重傷~被打的重判~這案例不是很有教化意義?
作者: shyuch (shyu) 2018-05-28 07:17:00
這種法官應該要被淘汰,判決理由全憑想像和瞎掰,要被告奪取林某手上鋁棒,奪取過程難道就不會造成林某重心不穩跌的更重?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5-28 08:21:00樓上,那法官會告訴你本案被告沒跌倒,跌倒再說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5-28 17:17:00阿法官覺得大家都當過兵,會些基本徒手搏鬥是基本的吧
沒辦法啊,一來行車糾紛吵架,代表雙方都有互相挑釁,二來身形差距根本已經像在互毆了,他可以選擇不跟他吵離開或報警,或躲到車上,被砸車可以告他,被推倒的人是受重傷害,而能完全豁免的只有特別防衛,也就是殺人強姦等等途中。這案例完全不緊急,又沒有採取最低限度防衛手段,被判可以緩刑差不多啊。至於民事是他自己要和解的怪誰咧?是說被告完全也可以告對方傷害啊,有被打到就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