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25 14:45:00說真的,這個啊....自己決定吧,你問本版,本版沒標準解求償拿到一張債憑,你也只能等待對方查得到財產才有機會查封,可是呢,你查一次財產,基本價500元(國稅局)就算對方一時迷糊,給別人一個機會也不是什麼壞事若把這件事當菜市場喊價,我的話我會加一些,例如七成八成現金和解,不分期,或者是提供保證人我拿到錢,雖然有損失,但沒那麼大更何況,被騙本來就是自己也犯蠢能大部分收回,我就覺得很慶幸俗話說 小輸為贏 ,原PO 能理解這道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