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 被繼承者是受監護宣告之人的問題

作者: kcboy123 (嚕啦啦大帥哥)   2018-04-21 21:53:34
各位版上的前輩們好,小弟有一個棘手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
媽媽在未立遺囑的情況下突然過世了,媽媽有 一兒三女,兒子是重度精神障礙
媽媽留下一間房子跟1千萬的遺產,所以房子跟財產 每個人可各得4分之1
因為兒子是精障,之前監護人是媽媽,目前其中有一位女兒貪圖兒子那4分之1的遺產
一直在動歪腦筋,請問如果該女兒在未告知另外2位女兒的情況下,自己私下向法院聲請
成為精障兒子的監護人,另外2位女兒該如何反擊呢?
或是自己也主動向地方法院聲請成為監護人即可呢?
如果對方已搶先一位成為精障兒子的監護人的話,是否就代表精障兒子4分之1的財產
就落入對方手上了呢? 謝謝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4-21 22:03:00
先申請假扣押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4-21 23:39:00
聲請監護宣告 不一定會成為監護人 請看民法13, 1110以下更正 是民法14非13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8-04-22 11:11:00
監護人又不是愛怎麼處分受監護人的財產都可以....
作者: kcboy123 (嚕啦啦大帥哥)   2018-04-22 11:39:00
回4F,因為該女兒是啃老族+職業賭徒(專門詐賭),生前住媽媽的房子不給房租,二十幾年不工作,然後一直要錢、騙錢品行極其惡劣,現在的目的就是精障兒子的4分之1財產如果當了監護人,一定有很多機會可以處分受監護人的財產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4-22 12:15:00
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處分不動產,要經過法院許可。原PO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
作者: kcboy123 (嚕啦啦大帥哥)   2018-04-22 13:24:00
請教tao大,如果該女兒(賭徒)在未告知另2位姐姐情況下,自行向法院聲請要當弟弟的監護人,另2位姐姐也一起向法院聲請要當弟弟的共同監護人,請問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怎麼處理呢?因為目前2位姐姐已跟妹妹(賭徒)撕破臉了,無法溝通協調,只能自己私底下行動,防止對方取得弟弟監護權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4-22 17:26:00
法條都給你了 你查了嗎?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8-04-22 20:22:00
處分受輔助宣告人財產要經法院許可。沒那麼容易,且聲請成為監護人 法院也會得審查是否對其有利
作者: eten (eten)   2018-04-23 01:10:00
1.申請為監護人要5位三等親屬簽字 2.除監護人外還有財產管理人 監護人與財產管理人不為同一人通常監護人法院只會判1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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