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有算逆向行駛嗎?

作者: debeers (廖大熊)   2018-04-21 06:09:59
上個月我在彰化市成功路和陳稜路交叉口和對方小擦撞(雙方都是機車),對方一直咬定我
逆向行駛叫我賠償他,但他的路段當天因為"元清觀"有"天公生"的廟會活動所以是封路狀
態(該路段有公告封路3天,不能有車輛來往,而且有紐澤西護欄阻擋車輛,該路段這3天有
設活動攤販和一個充氣城堡佔滿車道,只供行人通行)
附上圖解釋雙方行駛方向和路況及撞擊點
https://imgur.com/yy9W8OT
此圖解釋封路範圍和我(藍色)對方(綠色)的行駛方向
https://imgur.com/QcLbPYS
現場的街景圖,撞擊點是在車道中央偏左,我承認我因要左轉陳稜路,所以沒有規規矩矩的
到路口中央再左轉想要斜切左轉,所以撞擊點在車道偏左的地方
再附上現場實際照片
https://imgur.com/ywQN6Xp
https://imgur.com/T1d1GlM
成功路和陳稜路路寬都約3.5公尺(沒有幹道,支道之分),車道二邊都是白線,所以可以
看到車道二邊都會停有車輛,當二邊都有停車時車道只容一輛車出入(無法同時會車),
車道中間沒有畫黃色的車道分隔線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對方為封路狀態,所以對方是否就沒有路權?
2.我想要左轉所以行駛路線有點偏車道的左邊,請問以這樣大小,中間又沒有畫黃色的
車道分隔線的這種車道,有所謂的"逆向行駛"嗎?
另雙方的筆錄裡都有提到對方(他自己在筆錄裡也承認),對方沒有注意車前車況(撞擊前1
秒我看他的頭是轉頭在看路邊沒有看行車的前方,他自己在筆錄也承認這點)
我想請問他這樣沒有肇責嗎?
現在初判表出來是寫
"無可供判斷號誌狀態之事證,故無法認定何者未依號誌指示"
對方是在初判表的上位(01),我是在初判表的下位(02),保險公司說通常在上位的人肇責
比較大,但現在對方說想合解,卻要我承認自己有錯並賠償他1千多元的醫藥費(金額他
都很模糊的說1千多元不講確切金額)
但雙方的機車都真的只有一點點的小擦損,對方擦損如下圖
https://imgur.com/oyKw9UE
對方左手內側有微微擦傷(就皮膚表層紅紅破皮沒有流血那種),我自己右腳膝蓋也有黑青
和破皮,本來這種小傷不想去看門診,但保險公司說最好去看一下留個驗傷單,所以只花了
150掛號費和200驗傷單費用,萬萬沒想到對方那種小傷竟要求我1千多的醫療費
我也是想合解,就各自處理自己的就好也不用互賠(我的車損還比他嚴重),但對方的意思
是只要我賠他,雖然只有1千多,但我心裡不服也不想出車險...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辦?要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嗎?
PS.該路口其實有一支可以照到紅綠燈可以看出誰闖紅燈的監視器,為里長所有,里長說
要請警察來才能調記錄,我也有請承辦員警去調監視器,但該員警可能是覺得案件很小所以
辦事很慢,都1個多月了還沒調到記錄,還說謊說那監視器看不到紅綠燈...但我去問里長
里長說警察從頭到尾都沒來調記錄,里長還給我看了監視器的角度確實是可以看到紅綠燈
,我遇到這種員警該怎麼辦?(現在1個多月了說不定記錄也洗掉了...)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8-04-21 13:02:00
"對方有受傷,索賠1000多"。這都不賠我也真佩服你的勇氣。
作者: Beijingman ( )   2018-04-21 16:18:00
推樓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21 16:40:00
便宜到爆,不知下好離手...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4-21 17:36:00
你不願意賠對方一千元,卻願意自費三千元去鑑定?
作者: yesohya   2018-04-21 17:39:00
我還會要妳3~6萬的精神賠償咧 不然妳就去繳給國庫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4-21 18:20:00
如果是我的話,不管我有沒有過失,先和解再說。除非你有美國時間跟對方上法院演布袋戲。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8-04-21 19:35:00
結果雙方互告,全都被判罰5萬給國家,國庫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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