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民事法庭通知函的疑問

作者: encarinado (encarinado)   2018-04-19 13:00:22
請教有關法庭通知書有2張(同一日僅相差1小時, 第一次開庭),
其中第1張的期日種類記載為"調解", 並需至調解室進行,
第2張的期日種類也記載為"調解", 而是在法庭內進行.
請問各位第2張的部分, 是否是由法官來進行調解呢?
若是由法官進行調解, 請問該庭是否算是訴訟程序? 可提出類似答辯書之類的部分嗎?
非常感謝賜教.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4-19 13:21:00
民訴403以下 依406-1由法官或調解委員來調解調解廣義上是訴訟程序 調解成立有確定判決效同一效力你和對方喬好就好 調解成立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作者: encarinado (encarinado)   2018-04-19 13:38:00
非常感謝CCWck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4-19 13:44:00
你也可以接受調解 但是要求付現或者約定時間內付現如果時間未到 調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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