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同一件事法院有不同見解 有辦法判斷哪個

作者: fab4312   2018-03-18 00:15:33
不好意思
公司一直有幫員工買團體保險
但公司某員工拿了一份資料說團險算員工福利
不能抵充雇主責任
我看那員工給的資料有提到兩個法院的民事判決
都說雇主幫員工保團險是雇主給員工的福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4年度重訴字第21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4115號民事判決)
我去查最高法院68年度台上字第42號判例
似乎也是認為團險不能抵充雇主責任
可是我去查
勞動部(74年8月10日74台內勞字第3285478號函)之函釋
有提到雇主幫員工保的商業保險可抵充雇主責任
勞動部的官網
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63/14900/
勞動部自己也在官網表示商業保險可以抵充雇主責任
所以這種請問這種同一件事
但不同的判決
有標準嗎?
比如說年度越後面的判決越值得參考?
或是什麼函釋比法院判例還值得參考?
感謝告知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3-18 04:43:00
撞死孝子=重判幾年 撞死律師=死刑 你說勒?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8-03-18 10:22:00
判決效力是法律位階>行政機關函釋可是判決對法院並無拘束力,你去打官司,審判你的案件的法院不見得有一樣的見解
作者: yesohya   2018-03-19 04:30:00
判決司法機關依法律下的函是行政機關依照行政政策說的(嘴砲)問題是 一般人通常都先受行政機關管 XD有沒有事先辦法解決 有 請你公司的法律顧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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