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照片被盜用去賣二手商品

作者: redbxh (林佳)   2017-10-12 10:30:04
大家好,
最近逛網拍發現自己 Instagram 的照片被盜用,
在未告知的情況拿去賣他的二手衣(他賣的東西與我照片的為同款同色商品)
而且還切掉我照片中的臉,但依然能一眼看出是我照片。
查了一些盜圖的文章都提到著作權, 但我不清楚我這屬於著作還是肖像。
最主要是沒被告知使用及切頭讓我感覺不好(其他拍賣商品非他本人照都沒切)
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能對對方提告嗎?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12 11:24:00
1) 根據在 Instagram 的使用條款規定下,妳所張貼的內容視為妳的創作,發表即受到著作權的保護。若妳今天是將照片放在Wikipedia (維基百科),根據發佈規定妳就得放棄主張著作權或以另外形式擁有著作,但允許網友可以重製、散佈妳的創作內容,但妳的使用屬於前者,所以對方侵害到妳 Instagram 上的照片內容時,仍可以主張妳的著作被未經授權轉載並重製,且Instagram App 通常無法直接下載圖片,網站上的畫質也不太好,他應該屬於透過特定方式載到高畫質的影像再進行重置。 2) 肖像權偏向概念,可以用人格權來講,若要主張妳的人格權被侵害,可能要看對方有沒有透過重製醜化、毀謗妳本人、或是將妳的影像包裝成一種商品作為營利使用 ( 例如:圖庫的圖 )所以我個人根據這兩點來比較的話,我會傾向著作權被侵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12 11:41:00
挺有趣的....不切頭,你就願意無償讓人使用嗎?? ^_^
作者: redbxh (林佳)   2017-10-12 11:43:00
謝謝 alog 的回應, 不切頭也沒無償 所以我只說感覺不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12 11:44:00
總之,可能你太帥,可能因為你是 IG 紅人,不切大家都知道這是你,他就很顯明侵權,所以只好切了你若要主張肖像權,切不切仍可以比對出來,該警告就警告該提告就提告,就醬
作者: redbxh (林佳)   2017-10-12 11:51:00
感謝 maniaque 的回應
作者: magicianhong (小饅頭)   2017-10-12 14:51:00
妳又沒本人資料是要告什麼妳有他真實資料再來談
作者: redbxh (林佳)   2017-10-12 15:20:00
ok 我會的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10-12 22:46:00
就著作權,刑事 報警找人,不用想太多
作者: magicianhong (小饅頭)   2017-10-13 02:08:00
想太多這種小事fb公司最好會給小警察用戶個資 廠廠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13 03:14:00
原PO是在逛拍賣平台....
作者: redbxh (林佳)   2017-10-13 09:56:00
嗯 我是在拍賣平台看到的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10-13 10:29:00
什麼小事 就違法著作權 已入罪化若是不懂 可以不用硬回還場場,八卦的好好待在八卦就好可以不要來鬧嗎…
作者: magicianhong (小饅頭)   2017-10-13 14:31:00
我說的本來就是阿 除非原PO是史卒帕的好友才能拿到用戶資料吧 不然誰鳥你台灣警察發的公文阿...真以為台灣權力可以大到要資料哦...連line都查不到了能告成的都是自己知道對方的真實身分好嗎 還說什麼警察可以調 真的廠廠難怪文組常被人稱讚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13 15:21:00
原PO講的是網拍平台,你在講 Facebook 到底要幹嘛?如果你真的要爭 Facebook 不鳥警察我只能跟你說 1) Facebook、包括旗下的 Instagram 在智財權的保護上是有提供管道讓你申訴的、甚至可以讓對方停權 2) 台灣的警察已經向 Facebook要過的資料已經太多了,通常不受理的部分都是網路言論的爭議,但重大或是嚴重的刑事案件仍會協助,就算今天警察不透過Facebook 仍可以透過一定的查緝方式追蹤出來我真的搞不懂你這樣在法律版丟出這樣的訊息,到底想要表示什麼?這樣有幫助到人嗎
作者: redbxh (林佳)   2017-10-13 15:30:00
嗯 我始終是說拍賣平台 話說 史卒帕是誰?Mark Zuckerbeg?
作者: magicianhong (小饅頭)   2017-10-13 15:32:00
哈哈造神台警欸 在fb上騙錢的都沒被抓了 誰會理這個阿 拜託教我怎麼用你說的管道查 拜託啦 真的很想知道文組的高技術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13 15:35:00
╮( ̄▽ ̄"")╭ 都給你講就好了
作者: hidog (.....)   2017-10-13 15:41:00
orz 如果你沒打算提供意見,你可以選擇沈默要戰可以去八卦版戰,這邊是討論法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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