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房屋產權之類的問題

作者: CrazyMarc (府城賈文和)   2017-09-12 14:49:48
※ 引述《cksh3300546 (Caramon)》之銘言:
: 不好意思,不知道問題應該屬於哪一類,就先打個大概的標題,
: 事情經過如下:
: 親戚在生前有幾個要好的拜把兄弟,當初在高雄買了一棟房子給他拜把兄弟的小孩住,
: 而房屋名字也登記在對方名下(= =...),
: 而幾個月前親戚過世了,親戚的小孩想要要回此棟房屋的產權,就透過他爸爸那些拜把兄
: 弟
: 但對方很強硬,不願意歸還,還表示是親戚要送他的,
: 這幾天繼續協調未果,對方認為這棟房子是屬於他的,
: 我建議親戚小孩去請律師進行訴訟,想請問各位法律人這樣的情況如果去進行訴訟的話,
: 是否有機會拿回房子(或是當初買房子的錢)呢?
: 先謝謝大家
A出資買房,登記在B名下
這法律關係除了借名登記外,也可能是贈與或信託
現在A的繼承人要主張房子是A的,主張當初登記的原因關係為何?
如果是借名登記,除了出資之外,還要證明借名登記合意
如果沒有書面契約證明借名登記合意
實務上法官可能考量以下事實來推斷有無借名登記關係存在
1.動機:正常人不會無聊把自己房子登記在別人名下,這麼做的必要性為何?
2.負擔:地價稅、房屋稅誰在繳?
3.用益:誰在使用?
4.誰在管理?
最高法院對借名登記的定義是:登記名義人只有出名而已,所以假設房子A負擔稅金,
也是A使用,維護管理都是A在做,再加上A當時可能有規避法律限制或節稅等理由(
動機),A的繼承人勝訴把握就很高;反之,如果A除了出資之外,再也沒管過房子
的事,稅金B在繳,房子B在用,法院就會傾向認定是A買房子給B←這情形我會建議不
要浪費時間金錢提告,勝算太低。
作者: cksh3300546 (Caramon)   2017-09-12 16:04:00
好的... 這部分會再與親戚他們討論,謝謝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12 16:06:00
個人也比較傾向是 贈與另外,原PO並未明確說明,在那位親戚還在世的時候是怎樣跟他的子女說這間房子的事情或者是在親戚已經身體不太好時,有無明確告知要拿回產權?
作者: cksh3300546 (Caramon)   2017-09-12 16:14:00
他們應該沒有討論過這棟房子怎麼處置,只跟他子女說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7-09-12 16:14:00
贈與肯定有文件吧
作者: cksh3300546 (Caramon)   2017-09-12 16:15:00
說他有買了這棟房子;由於親戚是忽然驟逝,再加上這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7-09-12 16:15:00
現在屋主應該有繳稅 所以到時拿回來還得處理還有權狀在誰手上?
作者: cksh3300546 (Caramon)   2017-09-12 16:16:00
棟房子其實是親戚借錢買的...= =,錢也還沒償還...to sagarain:我也不清楚,正在詢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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