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偽造文書
非台灣人 沒有本國的學經歷
卻偽造本國的學歷 到國外使用
其人也非台灣人
這樣偽造文書
法律上要如何處理
謝謝!
作者: hidog (.....) 2017-09-12 21:34:00
犯罪地點不在台灣?
在哪裡偽造,入境偽造還是憑空在國外偽造然後我是看不出來臺灣學歷有值得偽造地方啦
刑法第3條: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刑法第4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看犯罪行為地、中間現象地、結果地,有沒有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9-13 00:51:00
假設性問題。
如果你只是看過去,也不是受害者,有種東西叫做黑函。*看不過去
我有個問題 那個本國法律上的"本國"還是亂用其實是我國在法律學術討論板 那本國應該是當事人國吧 XD要是不是 恩 啥都不知道要問問題請盡量的完全白話 = =就是用那種隔壁九十歲老奶奶都不會誤會的話
刑法有一種制約萬國罪犯的 行為地 結果地 行為人都非我國籍,但仍能制裁的.....不過大概都是海盜罪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