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民事訴訟法第265條

作者: adamzhang622 (adamzhang622)   2017-08-22 03:02:48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跟前公司打官司,在討要加班費。上週開庭時被告律師說有寄答辯狀
給我,但我還真沒收到,結果今早才收到郵局招領單,領回後果真是答辯狀,裏頭的內容
主要在說「原告"數次"未依法將準備書狀送達於被告,其結果已造成對被告突襲性攻擊,
有損被告訴訟權益,請鈞院依法駁回原告之訴。」
接著後面的內容就是搬出相關法條,如標題所示的訴訟法等。
我想問的是,違反此項規定而影響到判決結果的關係有多大呢?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7-08-22 07:49:00
嚇唬你而已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22 18:45:00
以後你要送到。你不是律師,素人一般是不會怎樣,但他跟你說法律規定,你就不可能不知道,後續延滯訴訟,連法官都討厭你,自己看著辦
作者: yesohya   2017-08-23 16:36:00
不會被駁回 因為程序問題這樣妳可以重新起訴 法院沒賺但是被討厭 可以心證的部分可能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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