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見死不救觸犯的法條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17-08-05 20:51:42
印象中幾年前臺灣出現好幾起路人好心幫助受傷的騎士
卻反遭騎士家屬提告求償
後來在中國也有類似的案例
最後造成路人受傷倒在地上時,周遭竟沒有任何人願意幫忙
只是在這個案例發生前,我知道臺灣有一種法條
如果眼前有路人如果不救就會死,但你見死不救直接離開現場,你是會有刑責的!
所以那時候案子爆出來時我很緊張
因為一旦你在路上看到有人倒下,你完了,百分之百準備吃官司
幫忙:家屬提告求償(印象中有刑責,一時想不起來是哪條罪)
不幫忙:見死不救,吃上刑責!
問題:
若發生見死不救,傷者家屬是否可以對不協助的人提告?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7-08-05 20:53:00
要有救助義務之人見死不救才會有吧!刑法15條+271或可能牽扯到293或294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08-05 20:57:00
同一樓 然後要救就要救到底 中途跑掉也很容易出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5 21:00:00
沒有,見死不救沒事,你不要去亂動對方,那個給專業的去弄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7-08-05 21:19:00
舉個例,比方警消執行職務時,或船長、列車長這些人,就有救助義務,或是救生員、危險共同體等,這刑總的問題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8-05 21:40:00
保證人地位
作者: bakayalo (化物語最後應該妖怪大戰 )   2017-08-05 21:49:00
看看對岸的例子,救人救到被告
作者: tgsh (宗師)   2017-08-05 22:07:00
請你先提供你所知道的法條?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7-08-06 03:19:00
love大 請問如果是放假的醫護人員見死不救呢 有罪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6 07:02:00
台灣沒有啊,到底問哪一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7-08-06 10:05:00
德國這條基本上嚴格限制使用。會上新聞的原因就是真的很少真的用到這條而且除了德國以外,有同樣規定的國家也少。大部分還是以義務的有無做為遺棄罪判斷的要件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08-06 11:12:00
要有法律上或契約上救助之義務,見死不救才會有法律上的責任。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6 12:48:00
293要有積極的遺棄行為,就這樣。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17-08-06 13:23:00
感謝,所以現階段臺灣還不至於因為見死不救遭起訴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6 16:12:00
陌生人就無所謂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7-08-06 17:39:00
又是個被霉體誤導的案例
作者: zeephine (你在猶豫什麼)   2017-08-06 18:01:00
保證人地位 才會成立不作為犯
作者: ultratimes   2017-08-06 18:46:00
擴大也沒啥不好法官本來就不是完全照法條來判,避免有心人走漏洞適時擴大法條範圍是非常合理的事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8-07 23:41:00
罪刑法定 刑法適用豈能由法官決定擴張範圍與否
作者: ultratimes   2017-08-08 17:18:00
有喔,侵占罪的適用範圍,實務就擴張解釋例如 店家找錯錢 而顧客明知卻悶不吭聲地收下或是匯錯款到別人的帳戶,而對方不還錢成不成立侵占,學說都說只成立民法的不當得利但實務上可是成立侵占罪的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7-08-08 18:53:00
擴張也不能超過法律文義,不然就是類推適用
作者: ultratimes   2017-08-10 22:52:00
另外舉個例,交通罰則的越線,在實務上可是直接認定壓線就算越線喔,法條上寫越線,但實務執行可是壓線就算越線喔。所以實務歸實務,法條歸法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11 08:26:00
供啥小…朋友,邏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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