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設陷阱傷害到嫌犯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7-08-05 02:20:28
首先
因為最近新聞比較常出現報導
就是有人在機車後把手黏圖釘
刺傷要移動車的人
我知道報導有說這樣算是傷害罪
還有最近東海的侵入劫財劫色新聞
讓我聯想到一些相似的情境
不知道這樣法律責任為何
1.(不考慮設置可行性 單純情境假設)
在自己的家門內側架設弓箭
只要不是主人開門前解除
陌生人小偷一開門踏進去就會被射傷
但是如果只是在外面轉轉把手沒有真正闖入則沒事
(我知道在門把通電算傷害 因為可能有無犯意的人會誤觸
所以把情境改成確定侵入後才讓對方受傷)
2.有人一定有經驗機車掛飲料便當被幹走
假設有人被幹多次後很不爽 家裡剛好有務農
用一般寶特瓶飲料罐 裝農藥放在機車上未標示
讓小偷偷去喝了受害
到時候再向檢方辯稱家裡務農本來就有分裝習慣
只是剛好放車上不是故意設陷阱
而小偷只要不偷就沒事
(撇除道德層面或是無法舉證本來就有設陷阱的意圖)
以上兩則假設情境
是否有可能完全無罪 如果還是算傷害罪
不知道該歸屬蓄意傷害還是過失傷害呢?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08-05 02:43:00
生命法益>財產法益 結案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8-05 04:00:00
預期讓不特定人受傷 這好像沒什麼可說的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08-05 18:18:00
農藥辯稱?你主張沒有主觀故意,可是你的問題是假設有主觀故意耶?所以你到底想問什麼?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7-08-05 18:19:00
1樓正解,這情形算是23條但書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08-05 18:19:00
是想問如果狡辯的話,檢察官會不會識破的意思嗎我想到一個,如果有人持攻擊武器闖進家門,主人打開了需要啟動的陷阱,而傷害到該人,是否有所不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5 19:25:00
你可以尿尿主張正當防衛啦何必用農藥,你把精液經血跟飲料攪一攪,不過你也要考慮一下街友啦,他們有需要給他們還好,所以看人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05 20:10:00
我只問一個問題,當你家火災時,消防隊要不要救你家啦???若你設置項目明確,並且公告週知,避免不特定人受傷那你或許還有機會得到檢察官認為,你的本意並非傷人若你為了保護自身財產,而傷害他人那你可以問檢察官,哪個法益比較重要....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17-08-05 22:12:00
請問maniaque,你為何會想到推文第一行的問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5 23:48:00
其實會遇到,他說的例子,而且各式各樣的情況都有;目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架肉眼可見的鋼刀圍籬,不要設暗器,只要對方非不法,甚至無責任能力,肯定吃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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