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偽造私文書以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

作者: kaichi0710 (kai)   2017-08-04 23:25:38
手機發文排版較差請見諒
今年三月之時,因為鄰居常將車停在我家門口大門劃設紅線的地方,與之溝通無效之後便使用檢舉小幫手APP檢舉該鄰居屢次違規停車之情形。
第一次檢舉的時候因為操作不熟誤以為檢舉沒有成功(但其實已經成功檢舉),因此用同樣的照片在相隔4天之後再次檢舉(道路交通法規規定檢舉違規必須於7日之內),而因為檢舉小幫手APP會自行定位我所在之處當作違規?
導致該鄰居收到兩張同樣照片罰單,一張時間地點皆正確,另一張時間地點不正確,該鄰居就去派出所提告我偽造文書。
另外兩次檢舉的時候皆以自己的名義所檢舉,且目前我所知道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部分需該機關無實質審查權限又於以登載才會構成,我也查詢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之規定,該管機關是有實質審
目前已收到傳票預計8月中旬要開偵查庭,想請各位能夠給予一些意見,因為第一次開偵查庭真的蠻緊張的,也很怕檢察官認定我是故意而將我起訴。
作者: hidog (.....)   2017-08-04 23:27:00
我好像在mobile01看到被檢舉的苦主...你可以搜尋看看至於偵查庭的部分,重點還是在於舉證啦,證明是app造成的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08-04 23:35:00
違規時間不用上傳的話,是app的問題,不是你漏記嗎?因為相同時間不可能開2張單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4 23:50:00
那就是你的問題,app要你當下拍的照片,你用過去的,如果是你不會不爽,當然告你讓你賠三萬五萬
作者: ytm1121   2017-08-05 00:02:00
樓上的意思應該是說:app會壓當下的時間 被檢舉人當然覺得你照片時間點莫名其妙換成是你 你星期一做的事被標註成星期五做的還被檢舉 不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5 00:09:00
我很專業XD意思是成立犯罪,準備錢沒有故意去跟檢察官講,這邊只能卜卦他相信機率有多少
作者: hidog (.....)   2017-08-05 00:11:00
老話一句 法院看證據搜尋一下類似新聞蠻多的 自己先google一下吧然後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就去找律師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5 00:28:00
要專業去請律師啊,這裡你有付費嗎?要專業去請律師啊,這裡你有付費嗎?要專業去請律師啊,這裡你有付費嗎?有沒有故意你說了算?有沒有故意你說了算?有沒有故意你說了算?有沒有故意你說了算?有沒有故意你說了算?有沒有故意你說了算?我開庭的時候每個被告都嘛說沒有故意我開庭的時候每個被告都嘛說沒有故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05 00:36:00
慢走不送歐.....記得類似檢舉案,本版出現過了慢走不送歐.....記得類似檢舉案,本版出現過了還是在 car 版去了??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17-08-05 00:37:00
告不成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05 00:37:00
同樣一張照片,壓不同時間.,.......原PO怎開始牽拖實質審的問題???難道是說,每件檢舉案,警方都要傳喚檢舉人來做筆錄???
作者: ytm1121   2017-08-05 00:41:00
依該細則第22條第2項:檢舉違規證據係以科學儀器取得,足資認定違規事實者,得逕行舉發之。 可以直接以你提供的照片去開罰,同法第22條也有要檢舉人提供時間地點。那你說的實質審查在那裡?重點是在明知不實事項,不是在你有沒有要讓對方被開罰兩次,畢竟你也明知會壓當下時間啊… 你還是好好想想怎麼次,畢竟你也明知會壓當下時間啊… 你還是好好想想怎麼
作者: yesohya   2017-08-05 00:59:00
客觀上第二次應該是誣告不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作者: hidog (.....)   2017-08-05 01:03:00
這誣告不成立=.= 因為違規照片並非憑空捏造原po還是好好研究該app操作流程吧 如果有提示時間地點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5 19:29:00
誣告不成立,可能還可能成立誣告你這麼厲害知道審查權限,儘量掰,看看法院認不認同,要是我就再打回去,哈哈哈,看到你遇到厲害還是普普的檢察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05 20:13:00
這些都是辯解之詞.....這些都是辯解之詞.....另外,檢察官也可以視情況,變更起訴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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