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當得利的請求返還故事

作者: giib (決定了不後悔)   2016-12-08 19:56:55
以下代PO文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6-12-08 20:04:00
我有個疑問,客戶離開銀行之後若發現短少,回頭跟銀行要,銀行會補嗎?若不會的話,那銀行自己款項沒有清楚,為什麼可以追著客戶要錢?單純疑問。
作者: giib (決定了不後悔)   2016-12-08 20:06:00
有喔~也會去看監視器~確認短付會補付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6-12-08 20:06:00
監視器有清楚拍到短收嗎?櫃員難道就沒有責任?在我看來責任最大的就是那個櫃員。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08 20:06:00
櫃檯短收難道不是自己的責任?有啥好不平?沒被懲處就不錯了客訴也是客訴後續處理,關櫃檯屁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2-08 20:07:00
我只有一個問題,銀行沒法律顧問,是不是倒掉比較好?
作者: giib (決定了不後悔)   2016-12-08 20:08:00
回C大 畫面好像挺清楚的~所以主管才派員過去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08 20:08:00
然後,銀行難道沒法務部門= =?然後,代po還能一直回當時情形,到底是代誰po…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8 20:10:00
錢在別人手上,就當逆風開局吧
作者: giib (決定了不後悔)   2016-12-08 20:11:00
櫃台薪水很少~我也是銀行員工~法務會處裡的都是大案子~因為櫃台覺得銀行上層部會有進一步處理才來這裡問問意見~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08 20:18:00
直接寄存證信函不就好了?你也不用怕對方賴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08 20:19:00
有啥好問的,後續就不關櫃檯的事啊難道銀行人力有爛到叫櫃檯自己去追這筆錢?如果這樣那真的辭職算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2-08 20:21:00
有制度的公司就是上面決定,你問再多也是屁喔^_^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08 20:21:00
k大可能有喔,有些私人銀行搞不好有這狀況,但人都要口飯吃不像各位律師大大自己出來開業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08 20:23:00
就連保全公司分工都沒爛到這副德性吧,銀行總有客服單位吧?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2-08 20:24:00
不是櫃台當天自己掏錢補對銀行來說就是處理完畢嗎 X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08 20:24:00
我從沒聽過銀行臨櫃行員自己要打電話找客戶這種事。拉業務那種「專員」除外…一般來說銀行會追錢,同時懲處相關人士+勤務再教育。除非打官司打輸才會回頭找櫃員賠啦…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08 20:27:00
d 大可能是哦,所以當天和他收款人員看到錄影證據明確,要和他客戶討回k大但那天是櫃員掏錢出來補缺處理,那銀行還會積極主動和客戶要嗎?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6-12-08 20:32:00
一般銀行會追討,並懲處相關人員。但若櫃員願意自己吸收,可能就不會往上呈報。但是都不一定,看主管跟公司規定。往上呈的話一定黑到發亮,自己解決頂多分行主管印象不好,看你選擇。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08 20:36:00
結果結論是3000元自行吸收,換取考績獎金與免花費時間?但已經往上總行知道了 QQ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6-12-08 20:44:00
總行知道就來不及啦... 跟主管一起黑囉......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2-08 21:01:00
搞不好少掉的獎金大於3K X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08 23:00:00
少掉的考績懲處扣點隨便加應該都大於三千啦XD
作者: ixixet (= =)   2016-12-09 00:06:00
會有外匯和總行,請先跟法務部門及顧問律師商議。不然就是當地找律師處理。在這邊清晰地發文,不覺得有問題?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2-09 00:33:00
銀行法務都嘛一堆小案子 每天做都做不完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6-12-09 08:17:00
既然都往上報了,銀行通常會有保險,要不回來的話自賠一成即可,不妨詢問看看。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6-12-09 10:53:00
這種事讓警衛知道,那跟讓客戶的左鄰右舍知道差不多,你朋友銀行是哪家阿,我以後絕不往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9 11:38:00
利不及費,損害公司形象,甚至可能被求償,推測國營銀行三千塊,不是三千萬,上面這些過程,成本都不知道幾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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