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屋入籍 房東要求我們簽無租賃切結書 是否影響

作者: hp33 (hp33)   2016-11-30 14:34:22
在租屋時,房東表示如果我們要入戶口就要多簽一份"無租賃切結書"。
請問,這分切結書是否和租屋的合約書相抵觸,到時如有合約糾紛時,現在我們所簽的合約會不會變成無效合約呢??
而且這樣我是否算是偽造文書啊?!
(使公務人員登記不實??)
還是我們乾脆表示不用入戶籍,但請房東寫一張借住證明,這樣可以嗎?
(因家裡有申請低收補助,所以我們必須向市政人員證明我們是住在該縣市)
可是這樣一來原房東應該會把我們的戶籍移到公所,這樣我們好像就變成無戶籍的黑戶了QQ?!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11-30 14:38:00
可參考內政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11-30 14:51:00
戶籍不一地要在居住地 很多人從老家搬出後都未遷移戶籍也因為如此 常常有人收不到政府文件而感到麻煩~
作者: clody (Piko)   2016-11-30 15:00:00
換個房東吧!
作者: hp33 (hp33)   2016-11-30 15:15:00
主要是我們有低收入戶 政府規定一定要設戶籍在此, 而且住家目前的合約已到期 需要快點搬QQ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30 15:25:00
簡單說就是房東逃稅ing…
作者: hp33 (hp33)   2016-11-30 15:30:00
是啊QQ~ 這幾年租房子常常都卡在戶籍上面 一堆房東根本談都不用談 就是不給設 經常要低聲下氣的拜託 覺得超心酸的…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11-30 15:34:00
也沒啥好辛酸的 也是有房東願意 只是要負擔稅金和其他費用等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1-30 23:58:00
有低收又要請補助入戶籍? 有房東肯租就偷笑了.....低收對房東是高風險族群,又要入戶籍擔心被查稅原PO還若想計較合約糾紛,那房東應該很想乾脆就 不租了
作者: hp33 (hp33)   2016-12-01 04:17:00
如果今天我們要求的是會讓房東被追稅的"租金補貼" 那麼有房東租我們的確是該偷笑。 但今天我們只是單純的入戶籍 …這應該算是租戶的基本權利吧…冏
作者: wallachia   2016-12-01 07:26:00
出租有收入會被收稅,所以房東會為了閃稅金...,因此被收稅金就只是漲房租申請補助就會漲,畢竟房東不想多支出。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12-01 09:10:00
入戶籍不是基本權利唷 入戶基本上就可以追到稅金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01 11:58:00
租房子給你入籍並不是甚麼基本權利就算房東沒逃漏稅也不見得願意讓房客入籍問題很多的 信件甚麼的 甚至還可能惹上麻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1 15:06:00
基本權?? 唉....會講租屋入戶籍是基本權,到底有沒有待過社會???? ^_^房東不想給人入戶籍,這是不是房東的 "基本權" ????哪一條法律明文規定,房東應該給房客入戶籍的??? ^_^有誰家的房子願意隨便領個ㄧ些錢就讓人入戶籍?不知道有房東曾因為被入了戶籍,然後房子就被盜賣了???該案例是房東戶籍在出租,但人不住在這邊然後房客入了戶籍之後,偽造本票還是啥,去法院裁定然後把房子透過法院給法拍了,房東都被矇在鼓裡另外就是偽造證件,假裝是屋主,辦假證件,然後去地政賣了
作者: hp33 (hp33)   2016-12-01 18:03:00
曾因此問題問過崔媽媽/市府的義務律師和救助科的人員 當時他們都表示有租賃居住事實本就可以以租約入戶籍了, 還是他們說的都有誤?就是因待過社會 知道租屋最好以和為貴 所以在租屋時才一直努力和房東溝通或想找出其他不麻煩房東的通融辦法…不然我也不需發這篇文了…http://i.imgur.com/epXrZC1.jpg 曾在內政部營建署的網站看到這內容 但依照上述幾位的說法 難道這法條已經廢除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1 23:28:00
1.沒有, 2.定型化契約只約束到以出租為業的房東3.人家看到您的打算,有幾個還願意租給您?4.就算您一開始虛委表示不會,之後表達自己權利主張房東大可以直接解約,以誠實信用原則來請你搬家.最後傷到的是誰?沒錯,或許您有您的考量,那也只能建議您請找願意配合您的打算的房東來租賃對,崔媽媽跟律師都這麼說,那您可以請他們提供推薦名單來節省您找房東的時間.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02 00:51:00
法條有各種解釋的說法 版面跟崔媽媽或任何律師說法都非權威 原波不滿意這邊的說法 就找自己喜歡的說法去打官司就能得到有強制力的解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2 00:56:00
戶籍法只明列戶籍登記義務人的義務,至於要用啥登記那是另外一回事,戶籍法不管那些的.....
作者: hp33 (hp33)   2016-12-02 12:30:00
就我問到的,以法來說租屋入藉是基本權利(這和版上的似乎不同?!) 但我本就知道在台灣社會的實務上並不是…畢竟一般家庭租屋3,5年跑不掉 撕破臉對誰都沒好處 所以我們入戶籍的問題一定會在租屋時就先和房東講清楚! 更何況今天如果我是想故意隱瞞房東的話 今天根本不需PO這篇文啦!然後我這篇想問的…如果我有租賃事實 但簽了房東的"未租賃切結書"的話... 我和房東的租約會不會變無效? 我是否有犯了偽造文書 ? 甚至以後房東被查稅時 我是不是算"使公務人員登記不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2 12:39:00
這是簽合約的東西,又不是感情契約當原PO簽下相關契約,跟搭配的切結,之後房東產生的損失房東都可以加以求償像稅法義務這一塊,現在契約都寫成因造成甲方支出增加房客就要負擔,而非寫著"甲方房屋稅所得稅增,乙方負擔"不同契約文字,具有同樣結果.
作者: hp33 (hp33)   2016-12-02 12:56:00
房東是跟我說 簽切結書是將來如被查稅時給對方看的 是為了避稅 對我沒損失…但樓上的意思是 我簽了切結書後 如將來房東被查到稅時 房東可以向我求償他的稅金損失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2 23:03:00
一樣啊......你簽了這張,當國稅局人員訪查時,你說沒租可是你卻拿著租約去入戶籍,去申請補助??? ^_^ ^_^總之,假如要雙方都弄得好,至少那本租約是不可以見光至於低收補助,要用什麼型態來申請,那就是雙方喬好吧畢竟,誰說所有權人不可以當善人,讓人免費住?? ^_^
作者: hp33 (hp33)   2016-12-03 13:52:00
那就還好…我們到時應該是拿稅單入藉 也沒打算要去申請租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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