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和解方式

作者: maizau (賣造)   2016-11-24 23:28:08
家人騎機車 被一台逆向機車撞到
(有報案 警察有調到監視器 確定是對方逆向)
我方有受傷 後來急診治療
對方口頭承諾會把機車修到好及醫藥費等
事後一週後 機車修好對方也歸還了
但事發至今 家人四肢挫傷 目前還在治療
還有一些高價的物品損壞 也還沒談賠償
期間對方態度消極 只來過一通電話
主動聯繫對方 卻又不回應
後再度連繫 對方說他不知道怎麼處理
與對方家人談 對方電話中表示想處理
又說經濟狀況不好 他想處理的方式 我們一定不會接受
目前初步共識 擬以一筆賠償金額作為和解(金額未談)
問過警察 警察說和解直接到警局去 有制式的和解書現場寫
但因為家人還在治療 警察說可能後續會衍生強制險醫藥費問題
想請教
1.如果雙方到警察局 以一筆賠償金方式要求和解這方式可以嗎?
2.可現場請對方直接賠付賠償金嗎?如果賠償金額談不攏 那該怎麼處理?
3.醫藥單據該怎麼請領強制險?
(警察說要對方同意 才可請對方的保險公司理賠)
4.和解書簽完後 是不是該案就結案 不會再衍生其他問題(撰寫有什麼技巧或要注意的)
煩請板上先進協助指導
萬分感謝!!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1-25 00:32:00
先把傷勢用好吧,若缺錢就強制險申請有時會低估賠償金
作者: aa1982317tw (apple)   2016-11-25 16:01:00
向區公所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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