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cle (阿肌)
2016-11-03 11:21:18小弟與隔壁是臨棟透天住宅區
隔壁的小孩有學爵士鼓
時間頻率大概是每周二會打大概40分鐘-1小時(大概晚上7點半到8點半)
其餘則是每天打大概15分鐘(7點半到8點之間)
因為是連在一起,所以那段時間真的會比較吵
有時在寫作業或是處理事情會變得比較煩躁
我知道這段時間也是正常人活動的時間非深夜
報了幾次警,警察也說這個音量還好只能勸導
想請問這種狀況可以對他們提出民事告訴嗎
如果提告要準備那些要件
我個人認為已經妨礙我的居住安寧了
感謝大家指點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1-03 12:43:00想太多
警察都告訴你了先去找幾間醫院做出你因此音量而受到損害的證明再談
作者:
mucle (阿肌)
2016-11-03 12:56:00所以這很難告得成嗎,就算我有錄音等等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1-03 13:09:00這個音量還好只能勸導的意思就是沒犯法,所以你要告啥?
作者:
Fireya (☆*"`'*-.,)
2016-11-03 13:43:00今天換個角度 如果你是隔壁的 你覺得這很容易告得成嗎?
作者:
mucle (阿肌)
2016-11-03 13:54:00感謝各位指導,所以這很難告了,就算有蒐證之類也不易吧
民事的重點是損害,你的損害有實質的證據可以證明嗎錄音只是證明他有發出聲音而已
作者:
Fireya (☆*"`'*-.,)
2016-11-03 14:38:00你放寬心有一天就會覺得變好聽了 或是他實在不是那塊料就不學了
作者:
mucle (阿肌)
2016-11-03 15:10:00所以無論我搜了多少證據,找人證,對方只要正常時間活動發出樂器聲響,都很難勝訴
作者:
mucle (阿肌)
2016-11-03 16:21:00判例不是有說居住安寧權?以此求償有立論基礎嗎
作者:
mucle (阿肌)
2016-11-03 16:50:00原來如此,感謝,重點還是2在於情節重點跟一般人不能容忍嗎
作者:
Fireya (☆*"`'*-.,)
2016-11-03 18:16:00如果今天是你 每天在正常時間彈15分鐘樂器 說真的有這麼嚴重嗎?(音量不到噪音)你再想一想就知道為什麼很難告得成了如果鄰居爲了每天這15分鐘說妨礙居住安寧 你的感想是...?每天這麼一點時間 覺得這小孩可能也不是真的很有興趣應該不會學很久 可能過一段時間自己就不學了 放寬心看待吧
作者:
mucle (阿肌)
2016-11-04 22:06:00樓上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