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無因管理相關的問題

作者: rengood (薛)   2016-10-25 19:51:21
如題
如果有一天甲看到迷路的小孩 好心帶他回家照顧
但小孩生病時 甲卻用偏方治療 而沒有延請醫生 導致小孩的病更趨嚴重
那請問甲是成立適法無因管理 還是不適法無因管理啊
我認為就甲本身承擔此事務而言 是對小孩父母有利的 應該成立適法無因管理 但有債務
不履行
但為什麼我看到有人說這是不適法無因管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0-25 19:53:00
救助適法,用偏方這塊就不適法了不是因為結果惡化,而是以一般通念來講生病不找醫生而是自己搞偏方本來就是不利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25 19:59:00
不適法,印象這好像國考或課本題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25 22:16:00
如果把甲是 變態紳士 , 小孩 是 天真小蘿莉人可不是物,不是動產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25 22:32:00
...管理事務不限於對物啊,協助照顧他人也算...招牌掉下來砸傷人,被路過醫生帶回診所診治送黃金盾牌的故事可是標準無因管理考古題。....背錯,是自己跳下來自殺被醫生救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25 23:17:00
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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