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公傷 傷勢無法恢復 復工溝通陷入僵局

作者: toroman520 (鮪魚)   2016-10-21 17:20:04
事情經過:
約一年多前公出途中被撞,腳底關節粉碎骨折,在台大分院經手術後關節重新生長
惟恢復狀況並不理想,目前有關節炎情形,並因此傷勢影響周邊組織
陸續有足底筋膜炎,韌帶發炎等問題,原工作內容是工程師,需進現場,無塵室
處理異常,實驗,測試都需走動,久站
因為受傷部位剛好是負重關節,目前每走一步就痛一下,10來分鐘走動就疼痛不已
跛腳情形也會越來越嚴重,開刀後回診期間,公司曾派人資主管及廠護陪我回診
醫師當下即告知公司我無法回原工作環境,需進行職務調整
而後過一段時間公司廠護提出是否請我去另外去長庚醫院(他指定)看診
但因我覺得很奇怪,而且正積極復健中委婉地拒絕了,
而後我因為傷勢真的好不了,在律師建議下要向肇事者提損害賠償
故前往台大台北總院職醫門診進行勞動力減損評估,
而台大醫師也安排了物理治療師對我進行工作能力評估,以做為未來復工配工的依據
評估報告出來 醫師開出證明 評估結果下肢肌力耐力退化,平衡感減損,走動能力退化...等
無法久站,走動,蹲跪 無法擔任原工程師職務(醫師及物理治療師有問過我工作內容,環境等)
建議安排以坐姿為主之靜態工作
醫師表示 如果公司願意安排調整工作,可以配合約時間一起評估
而我把證明拿給廠護後,廠護說公司有駐廠醫師,希望我回公司給駐廠醫師看
我是跟他講,我做這樣評估也是花了很久時間,也把病歷跟X光都轉給台大總院醫師檢閱
做評估也是很辛苦,要測很多動作,花一整個早上到中午,結束腳都在發抖
因此我認為駐廠醫師也不太可能會有更周全的診斷了
我覺得人資這邊有任何問題,我們一起去台大,你可以把問題和考慮的地方都跟醫師討論
然後...連續三天 ,廠護就是一直打電話來跳針叫我回去看駐廠醫師了...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感覺一直要我看別的醫生就有玄機阿
我已經去台大了,那邊醫生也不是可以呼攏的...
其實能工作,我早就回去了,公司現在是先把勞保應該會給我的給扣掉,給我半薪
也不會有獎金年終那些的,問題是忍著痛撐著回去只是讓關節炎惡化更快而已...
而依照失能殘廢標準,剛好又不符合規定的關節,也不算殘廢
今天如果是手,沒有負重問題 ,問題就簡單很多
請問各位,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保護我自己的權益...
有任何問題,請各位不吝指教,我會補充說明, 感謝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0-21 19:28:00
去看駐廠醫師再想下一步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6-10-22 01:49:00
不管資方的醫生有什麼玄機,還是得去看才能有下一步啊難道資方的醫生說你會飛能動,事情就會完蛋了嗎? 不會啊受傷看診的資料證據收好,有問題問勞工局,再不行就爆掛「無良資方虐奴工無天理」....,先去給資方醫生看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22 05:43:00
原告有原告的權益 被告也有被告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23 11:25:00
挺有趣的,給駐廠醫師看,會怎樣??? ^_^若你覺得台大就足夠,那就拿這個去告勞動局或法院另外,公司本來就是負責把勞保給你的補助的"差額"補齊勞基法就是這樣規定的,公司要把原本的投保薪資差額補齊個人看不出公司到現在為止 "有哪一點違法"原PO的權益有哪點因此受到損害這樣僵持,不配合公司流程,弄到最後,公司可能就直接資遣反正對公司而言,又何必繼續照顧不配合的人??有趣了,您認為法官採信台大的,還是廠辦的?? ^_^因為您已經預設立場,那公司資遣你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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