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代朋友詢問車禍問題

作者: kindarex (花香滿庭園)   2016-10-07 17:36:19
代朋友po文
請問各位厲害鄉民與法律人士
我朋友9月中在新竹市新安路往南匝方向緯創公司旁的人行道上,被一台騎上人行道的
摩托車撞上,當下對方沒有停下來就騎走了
已經有報警備案,並已有監視錄影畫面
我朋友人很好 原先不想提告,想說對方若是要和解,願意和解處理
但結果對方似乎現在不想承認,並且一直有點類似直問我朋友當天案發情況
給她感覺是否有想逃避的心態?
原先已經約好時間要在警局談和解,結果卻說要等一切確定再談...
請問這該怎麼處理?屬於過失傷害罪嗎?
先在這裡謝謝大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07 17:56:00
肇事逃逸加過失傷害,告下去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0-07 19:45:00
先告一個妳操作的好或對方弄的差有機會和解兩次 XD
作者: wallachia   2016-10-07 20:12:00
她是行人? 在人行道上?過失傷害要有當天的醫師診斷書有的人就是要被告才會清醒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07 20:30:00
刑事告訴注意一下 追訴期6個月 真要告自己注意一下時效
作者: wallachia   2016-10-07 20:46:00
就跟被我吉的三寶一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07 22:22:00
那就先告過失傷害因為時效六個月,肇事逃逸的時效非常久對方如果好好處理,你就放了他肇事逃逸,不然這條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告了撤不回來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16-10-08 06:46:00
肇事逃逸是六個月起跳的重罪
作者: wallachia   2016-10-08 08:29:00
告了肇事逃逸,要跟傷者和解否則就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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