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6 13:06:00給付給甲方(業主)取得憑證後,行代位求償的法律程序誰欠誰很清楚,你必須要對協力廠的損害負連帶責任.至少你們還有應付款項可以扣住,至於是否行債權相抵那就是你們的事情了...若因為你們只想坐等協力廠商出面,那損失的是你們形象腦袋清楚一點....為了一萬塊左右的差額(賠償金額-應付款項),划不來不如豪爽一點,先跟醫院方面承擔下來,把形象弄更好以後工作找你的公司機會就更大更多了....誠信為本,負責為基,沒有一家醫院想跟無誠信的公司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