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4 08:24:00不不不,原PO要聽懂在問的,這10月的10天休假是哪來的?像例假挪移,就是因為工作需要,10月有4個禮拜六日.所以31天裡面的原本八個例假日,挪移到一般日子放那因為只有八個例假,換言之,10天的另外兩天,是怎來的假若今天因資遣而造成特休無法休畢,記得勞動部有解釋函特休可以結算成工資發給不建議把一整個十月全都放假放掉,這是職場倫理.當然,可以讓公司選,是要給你放,還是結算工資給你這兩種選擇,都是可以協商的,而非單以非放不可做收場單月休不得超過15,這應該是公司規章至於是不是制式規章成文規章,這就是公司的問題,大家無解
沒有休假上限這條文,但是有規定例假等需要放假的規定.你主管可能講得是公司自己內部規定,搞不好他自己也狀況外,所以如果有人資/事,請該員確認囉~
先不提特約,如果勞工有提出,但因雙方協商後最後結果是勞工沒放到,那就該折現,但如果是勞工因素而未放,不能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