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匯款匯錯帳戶

作者: miss52061 (文雨)   2016-09-19 17:11:20
我在9/18 用網路郵局轉帳到郵局,到了今天中午 我姐姐說沒收到匯款 我才知道我轉錯
帳戶,當下我馬上去郵局 告知郵局人員 郵局人員也幫我聯絡到對方,但打手機沒接 是
打到對方家裡 對方家人 不相信郵局人員 以為我們是詐騙集團 。郵局人員有留資料 請
他們去查證
我想請問,如果對方真當是詐騙 而沒有去查證 錢就真的拿不回來了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9-19 17:36:00
可以走民事訴訟,麻煩而已。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9 18:41:00
可向對方主張不當得利...但最好再聯絡對方試試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9 20:33:00
多少錢? 小金額電話聯繫,大金額就要走民事訴訟小金額若實在電話拿不回來,訴訟成本相對是很高的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09-19 20:58:00
這個有侵占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9 21:20:00
沒有侵占,要件不足.....要是要算侵占,那我把錢塞到你身上,然後叫警察抓你??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9 21:21:00
侵占要「易持有為所有」,原PO匯錯帳戶給A,A只是莫名奇妙帳戶多了筆錢,但沒有易持有為所有的行為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9 21:34:00
單純不當得利,沒有侵占;通說持有限於合法持有關係
作者: boui33 (bou)   2016-09-19 21:48:00
是你要給他的,匯過去就變他的,要怎麼侵占自己的東西?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9 21:55:00
樓上,按錯帳號匯款,不會因為這樣就變他人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9 22:04:00
我有在八卦版分享過我匯錯的經驗,原PO應該類似對方不信,請他們自己去刷簿子還是沒消沒息,就上法院提告了一些都是真的發現被告了,才急著把錢返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9 22:12:00
匯過去不會變他的,貓跑到你家就變你的?只有果實自落臨地,才會變別人的單純不當得利,用179請求回復/調整財物權益歸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9 22:15:00
040跑到我家,我一定把門關起來(誤~~~~~)個人認為,不能怪對方,現在騙子太多了原PO就循程序處理,反正若走入法院,只是民事官司和解返還後撤告就好沒事兒 沒事兒 .........我兩百多塊都懶得追了....:D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9 22:31:00
1元都可以訴訟,你先申請調解吧,對方只是怕詐騙去鄉鎮市公所至少有調解秘書在,減少詐騙疑慮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09-19 22:54:00
下次打電話跟對方約在警察局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09-19 23:47:00
我意思是,如果請銀行郵寄告知對方匯錯款,但是對方依然不歸還這樣有侵占問題嗎???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20 00:12:00
銀行為什麼要替你傳話?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6-09-20 00:16:00
就說不是侵占R,一開始就不是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20 00:18:00
後面可能啦 不過你要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不法意圖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6-09-20 00:20:00
除非他去刷摺多5000還是嘴硬說沒有,這樣才有構成可能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09-20 08:21:00
okok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09-20 09:09:00
你行使不當得利對方同樣可以以匯款需要請假及車馬費損失向你請求合理的補償,匯錯錢的是你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20 09:35:00
老實說,你匯錯,是你的錯我要是對方,我會跟你收時間+手續費,我一小時兩千...不開玩笑,你不小心弄得我很麻煩,而且上法院,我會拿到手續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0 10:18:00
沒有拿不回來的問題,只有要不要拿回來的問題不然乾脆委託勞務採購吧,看你的案子要外包抽頭多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20 10:48:00
拿得回來啊~就是麻煩而已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09-20 11:44:00
多少錢是重點,如果覺得金額很小就當作公益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0 12:58:00
樓上,"公益"不是這樣的吧.....^_^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09-20 13:11:00
當然可以拿的回來,只是很費時,當然希望對方可以還,是最好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09-20 15:15:00
也不需要這麼委屈吧 五千去給咱拿回來吧時間稍微拖點 人家要點費用也是合理 還是可以要回的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6-09-21 21:04:00
不當得利有責返還 知情不還就侵占了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9-22 00:48:00
只是不還還不會構成侵占,領走才會要有把持有改變為所有的意思才行,單純的延遲交還是不夠的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9-22 15:09:00
你真有問題.可以告上法院 法院會依法作出合理的判決的畢竟除非對方願意 不然就是法院才有強制力能強制對方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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