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回文被告妨害名譽 明天要偵查庭

作者: bandongo (簡單愛)   2016-09-19 11:36:12
2009年在某宅論壇回 有人發問
請問有人知道XXXXXXXXXX社是在做什麼的嗎?
我回文的內容如下 :
(前面沒引言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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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錢認識女生 開始會找打工的正妹來跟你認識
讓你以為很多正妹可以認識到
當你滿心歡喜 加入會員後 可能幾萬塊
發現正妹怎麼都不見了
花幾萬塊入會員 可能連手都牽不到
不如拿去吃豆干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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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被叫去警察局做筆錄
我就說那只是朋友的經驗 聊天而已
內容也沒指名道姓
去完警察局之後也刪文了 關閉帳號
本以為沒事了 後來收到傳票
明天要上偵查庭了
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
據實回答就好了嗎?
若問和解 萬一要好幾萬 不和解可以嗎
謝謝回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9 14:48:00
就.....判刑而已.....也沒啥,看是拘役還是徒刑,易科罰金你拿三萬和解,跟不拿三萬和解,判一個月賠給國家三萬然後你還得再被民事賠償追著跑......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9-19 15:13:00
你的狀況根本就不起訴處分不用擔心刑事無事,民事也會沒事,對方要你的刪文與和解金酸言有事,ptt九成文章都要走法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9-19 17:33:00
印象你問過了,後續勒?
作者: tjtjtj (新)   2016-09-19 18:02:00
蛤 這個要和解
作者: samtomdoggy (叚叚)   2016-09-19 18:10:00
回文沒啥問題,不起訴+1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9 18:11:00
算了吧 擔心這麼多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9-20 17:43:00
不起訴
作者: cactus (繡出曾經熾熱的青春)   2016-09-20 20:36:00
起訴吧除非逾告訴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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