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某宅論壇回 有人發問
請問有人知道XXXXXXXXXX社是在做什麼的嗎?
我回文的內容如下 :
(前面沒引言發文者)
-------------------
繳錢認識女生 開始會找打工的正妹來跟你認識
讓你以為很多正妹可以認識到
當你滿心歡喜 加入會員後 可能幾萬塊
發現正妹怎麼都不見了
花幾萬塊入會員 可能連手都牽不到
不如拿去吃豆干比較實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陣子被叫去警察局做筆錄
我就說那只是朋友的經驗 聊天而已
內容也沒指名道姓
去完警察局之後也刪文了 關閉帳號
本以為沒事了 後來收到傳票
明天要上偵查庭了
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
據實回答就好了嗎?
若問和解 萬一要好幾萬 不和解可以嗎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