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匿名散布謠言

作者: ivan120109 (LA.)   2016-09-10 22:22:11
這幾天突然有一個人
辦了匿名帳號
宣稱她是我的高中同校同學
她有我和我女朋友的line
連續騷擾我們兩三天
跑去私我女友
說什麼我不愛他
我現在正在挽回我的前女友等等...
每天傳完這些騷擾的話
就把line的帳號刪掉
隔天再辦一個新的
今天她又對我女友傳了
http://i.imgur.com/Cd4ZQyE.jpg
黑色塗掉部分是我的全名
但是是同音 不同字
請問這樣算誹謗嗎?
我完全不知道她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她跟我女朋友說我的壞話
跟我說我女朋友的壞話
作者: aaaaaaa600 (花間一壺酒)   2016-09-10 22:49:00
當然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0 23:21:00
等分手,就可以趁虛而入....??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0 23:49:00
誹謗要散布耶,私訊聊的話,恐怕不會構成誹謗罪。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1 00:17:00
當然不算除非他跟你朋友們說你女友選擇相信一個匿名不知道是誰的人講的鬼話而不相信你嗎? 不是的話騷擾就封鎖,有幾個封鎖幾個,解決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ivan120109 (LA.)   2016-09-11 02:10:00
請問散布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因為她是跟我女朋友講這樣算第三者嗎j大 也不是相不相信 就是一直騷擾我們兩個 覺得憑什麼要讓她這樣騷擾還是這種情形 有什麼法條能夠提告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1 02:50:00
散布沒有很難理解吧?傳播予不特定人,使大眾知悉。單獨私訊跟散布應該是很明顯的區別。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6-09-11 08:00:00
禁止陌生人傳訊息就好可以罵回去 畜生垃圾狗養的等他告你 就知道是誰了我遇到陌生人傳色情廣告都嗆全家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9-11 10:27:00
噗,多少人罵obov,他敢走出來嗎?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1 10:59:00
講白話一點,目前這個人的行為還不成立誹謗罪,告刑事告不成;民事的侵權行為,你得要證明你因為這件事有什麼實質的損害,沒有損害或損害太小都不值得花時間心力去起訴,因為至少要花掉大半年的時間。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封鎖對方,還有不要讓陌生人可以傳LINE給你。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2 11:55:00
騷擾就騷擾阿,你可以投訴警察機構看看社會秩序維護法能不能處裡,可是你要拿這種法去調line資料,調的成嗎?並非每件事情都要以法律處理才是最符合效益,醒醒吧真的,你要是連這種事都不知道怎麼解決,社會上還有很多困難呢你不封鎖他,或關閉非好友訊息,讓他一直騷擾,我覺得很像願打願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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