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賠償請求

作者: ancaly (... )   2016-08-20 01:53:15
請板上各位前輩給點意見
小弟上上月底車禍,三台車推撞,我是中間那台
肇車責任鑑定在最後方(100%)
我的車買1年半,車價82萬,修理40萬(車頭、車尾全毀)
修了一個月後,家人覺得不安全,修完當天賣給修車原廠中古車行只賣39萬,
(原廠認證中車行估未受損可賣55萬,損失16萬)
醫藥費1100元(手腳頭腰挫傷、流血)
因工作在墾丁交通費,一周來回一次,共5次(約5000),其他交通費就沒提了
拖車費5000元
在家休養5天,因排班,未特別請假
第一次保險公司來談和解,我和他提
醫藥+交通+拖車費=11000 + 精神賠償
總金額落在 2~6萬即可 (賣車損失就算了!)
(請保險公司帶給車主決定,我們覺得這應該不會不合理,還是大家覺得不合理)
今天保險公司打來說,"只能賠你們11000,其他部份不賠
如果覺得不合理,你們就提告吧! 我們也是受害者!"
當場有種火大的感覺! (立馬決定提告)
下午問過二位律師,都說賣車車損可以求償
請益各位大大
1、接受11000的和解,還是提告?
2、合理的要求金額是多少?(有人說提高一點讓對方殺)
謝謝大家的幫忙和指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08:33:00
修四十萬,賣39萬??? 到底怎樣跟保險談的????怪不得保險公司會覺得自己也是被害者.... ^_^要是你們一開始就只想賣39萬,保險就乾脆直接吃下來算了人家拿去殺肉報廢,弄個五萬十萬都不是問題,幹嘛修???講難聽一點,請到法院好好解釋,花四十萬修車,39萬賣的道理,讓法官來質問你們做這樣決定的理由這就好比你花四十萬修車 然後五萬賣我,然後再跟對方告要求對方理賠車價價差這是基本算術吧......你的車子是1年半的車,理論上應該有車體險吧換言之,聽起來應該是先用車體險理賠掉了...保險公司理賠後, 接著要跟對方車主做代位求償的動作結果呢,車體險,你的保險公司跟對方保險公司討了四十萬你又把車賣39萬,然後又要賣車損失灌在這塊求償...不覺得很有趣?? 怪不得對方保險公司覺得被加害了...要是要透過訴訟,一開始就跟你的保險公司講清楚另外2~6萬可是範圍很大,從可是100% ~300%你可以告過失傷害,人家也這樣子跟你講對方保險公司也甘願,既然你要上法院,他也願意因為這樣子,他就可以一起針對民事賠償這一塊來喊價之前答應你這邊的保險公司,買單四十萬的承諾,cancel !反正,你要的,對方保險公司已經不爽了,不吞了,大家上法院個人不知道您賣原廠賣高還是賣低,那是您決定的,約都簽了說賣低,您要去追討嗎? 還是覺得原廠欺騙您車子實際價值?若一開始不要修,跟你家的保險公司講清楚,直接辦報廢賠償車子殘值,買台新車,皆大歡喜...你只要針對人傷部份跟精神撫慰部份求償...你的保險公司去告對方民事你告人傷,以及不含車損的民事賠償或者跟你這邊保險公司一起告,反正會每項計價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20 12:59:00
你花40萬修車有單據吧 上法院去請求這部份的賠償不要請求差價 修車那比較多 = =就算40萬都零件折舊後還是比差價多 XD事後你要賣請看成另外一件事情 XD如果你技術好又遇到認同的法官 道是可以請求修車+價值減損一起來沒錯 那部份實務沒完全統一 XD
作者: Beijingman ( )   2016-08-20 14:03:00
求償賣車損失根本無理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20 15:17:00
如果你去問律師.也相信律師.那上吧.去告吧.自然就知道結果還有一點.這是你自己說的.當初車廠和你說修車費是20萬.旦修完和保險公司請40萬.這部份要是查到修車廠那有問題.你也...千萬不要說你不知情.畢竟你自己也說了報價和保險申請不同價這之間價差可是20萬.就算單據拿出來.不見得就一定會被認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15:46:00
想到之前一個笑話,上帝有個工程,找了天堂的美國人台灣人報價,先報價的是美國人,美國人報價100萬美元接著台灣人報價300萬美金,上帝很訝異,問台灣人為何報這麼高的價格,台灣人靠近上帝耳邊悄悄的說"一百萬我叫美國人做,剩下的,你一百萬,我一百萬,如何?"於是台灣人得標這個工程.....我個人只能說,前面報二十萬,後面說四十萬修好,有鬼~~~自己要不要主動跟對方保險公司揭露這個資訊,你決定自己修自己的車,連報價單都沒看過,就修了.....搞不好到時候,您可能算在共犯或幫助犯上....自己小心點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20 22:26:00
台灣高等法院 103,上易,299 認同價值減損可以請求也不認同超低殘值,現在這種似乎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個人認為現在處在一種看簽運的狀態 XD原廠表示沒動手前還不知道其實這麼嚴重就跟開刀沒下刀前不知道還有別的狀況要處理一樣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23:12:00
差一倍的風險,這種車廠在拆車之前都必須要告知....也就是會說...現在估大概20,但最終要整個拆開估才知道必須要先講,不然單單消保法或民法就有得修理車廠了就跟醫生現在都要先跟病患家屬講 開了可能會死的風險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21 00:05:00
現實是你可能遇到持不同見解的法官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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