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種民事庭不出庭會怎樣嗎?

作者: jay121133 (....)   2016-08-20 00:10:25
今天收到一張法院的民事出庭通知書
上面的案由是分割共有物
推論應該是我代位繼承我爸爸我爺爺留下來的遺產
請問大家
我爺爺留的遺產有很多人分
這個通知書是只通知持有最少的人嗎?
因為我代位繼承拿的就是最少的(另我爺爺遺產已經分好很多年了
而且也已經賣給別人了)
還是全部都通知 因為我看到這個↓
又因共有物分割之訴其訴訟標的之計算,應以原告在第一審起訴時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客觀
價額為準(司法院三十二年院字第二五○○號解釋),非以共有物全部之價額定之,致使
同一分割共有物之訴,因提起訴訟之原告其應有部分之不同,應繳納之裁判費亦隨之不同
,故提起訴訟時,通常會選擇贊成同一分割方案之共有人中應有部分最少之人具名
為原告,以節省裁判費用。惟如訴訟程序欲適用普通訴訟程序則須注意訴訟標的價額
之多寡
再來這個如果不出庭會造成什麼後果?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20 00:48:00
你很明顯的是被告 所以跟那一句無關不出庭的話將來被亂分你自己要能接受啊甚至被賣掉只分到錢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你對你那一份有什麼特殊的堅持的話最好還是出庭吧
作者: jay121133 (....)   2016-08-20 01:26:00
可是我爺爺遺產已經分好很多年了耶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20 01:31:00
分是分了.旦是持分狀況.有人想把他分割.所以才用訴訟方式
作者: jay121133 (....)   2016-08-20 01:34:00
謝謝 反正如果不出庭就是如果對方要買或怎樣 不能反對就是了 我懂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8-20 07:00:00
可以一個人當原告,其他共有人通通當被告,這樣子才當事人適格。共有物分割之訴:原告人數+被告人數=共有人全部的人數。民事庭通常沒出庭的話,就自己放棄自己的權利,法院會依他人主張來為判決的基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20 12:56:00
已經賣給別人是指?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16-08-20 16:49:00
基本上不出庭的話 對原PO您是不利的 因為根據民事訴訟法§367-1 第四項「當事人經法院命其本人到場,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視為拒絕陳述。但命其到場之通知書係寄存送達或公示送達者,不在此限。」若有法定代理人也亦同 (民事訴訟法§367-1 第六項)若是真的不到場而是為拒絕陳述 則會一造辯論為判決屆時 可能會影響到原PO以後的問題 參閱民事訴訟法§385 第一項「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不到場之當事人,經再次通知而仍不到場者,並得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20 17:33:00
共有物分割不出庭還好,就是分到位置奇怪的地或變成價金,如果對於房地沒有情感,看你的時間囉
作者: jay121133 (....)   2016-08-20 19:01:00
可是那個爺爺分給我爸 我代位繼承的遺產已經賣給別人了為何還是找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19:05:00
樓上,那應該指你們沒有辦土地所有權異動登記只是雙方口頭講好,賣了,拿錢,這樣最多只有一張買賣契約書
作者: pk0943 (.)   2016-08-20 22:28:00
民事你不出庭,法官會問他造是否同意一造辯論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20 22:33:00
妳去通知跟你買的這件事可能比較重要不然可能另外一場官司等你 (會不會贏是另外一回事) XD除非她也是共有人之一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21 02:02:00
對原波的好消息是 即使一造辯論的判決 法官也不必然完全根據出席那造的主張判決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覺)   2016-08-21 09:49:00
你有疑問的話就出庭去說明,讓法官去審酌,有些法律上的問題跟你想的不一樣
作者: ixixet (= =)   2016-08-21 20:37:00
何不跟對方或法院聯絡?了解情況,會得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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