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強制執行

作者: LCPallpass (天使的笑容與嘆息)   2016-07-26 14:12:21
手上有一張民國92年判定的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債權憑證"
但當初對方手邊無財產及任何薪資
所以並未強制執行成功
搬家整理時無意間又翻到這張憑證
請問如果要執行的話 只能去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嗎
因為現在住的地方離的有點遠
另外 亦不確定對方現在是不是真的已有薪資
請問能去什麼地方申請薪資證明呢 謝謝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16-07-26 14:26:00
92年....時效過期了吧
作者: LCPallpass (天使的笑容與嘆息)   2016-07-26 14:33:00
期限不是15年嗎@@?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7-26 14:33:00
一般債權憑證時效只有5年,沒換發的話就時效消滅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6 15:12:00
5年,這張GG了不過,對方如果願意還,還是可以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26 16:26:00
討看看吧,對抗權勢有行使才有....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6-07-26 16:54:00
快找律師評估,說不定還有救。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7-26 16:57:00
原請求權比五年更長的不會變成五年..例如借款可以拿債證向國稅局申請查對方財產~到戶政查對方戶籍
作者: moszap (無)   2016-07-26 16:59:00
不好意思,請問一般債權不是15年,那換發債証後不是還是有15年嗎?就算債証5年過期?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7-26 17:03:00
重點不在債權憑證~而是看原始的執行名義請求權是什麼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7-26 17:12:00
原本是15年的還會是15年沒五年換差在利息本金沒差
作者: LCPallpass (天使的笑容與嘆息)   2016-07-26 19:49:00
原本是對方跟我借錢,我拿著對方的借據上法院但他離家後不知去向,也沒有出庭,我有找過對方父母不幫他付,所以法院判決就給了我一張債權憑證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6-07-26 22:13:00
借錢的民法上消滅時效是15年,你民國92年拿到債權憑證,時效重行起算就是自92年往後15年到107,即便對方沒財產還是要去更新債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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