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日薪/請假/報到

作者: RedPine (sasa777sasa777)   2016-07-19 22:25:59
朋友最近參加政府的計畫去暑期打工
但是碰上麻煩的事情
想問問看是否合法
暑期工讀的錢是從原民會發的
執行單位是地方政府
工作的地點根據分發的用人單位而不同
大多是地方的協會
薪水是最低工資,以日薪30天來計算,上班時間週一到週五,一天40小時
工作從7/1(五)開始
朋友在7/1(五)那一天請假了
可是用人單位和地方政府都表示
不僅7/1(五)拿不到錢
就連7/2(六)、7/3(日)都沒有薪水
原因是7/4(一)才報到,所以前面三天都沒有薪水
問題在於這個協會的工作本來就是週休二日 (星期六日協會是沒有人的)
請假時單位也沒有先告知這一點,這樣怎麼可能在7/2報到
還有真正的主管機關應是地方政府,朋友應算是被派遣到用人單位
怎會有報到一說
應該依據簽到表來核發薪水啊
六日本來就不用上班,所以不用簽到啊
根據朋友說,協會轉告她之後,還請政府的承辦人員打電話解釋
所以想問問看是否有可以據理力爭的點......
而且合約上也未提及這種狀況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19 23:26:00
沒有得談,你沒報到,就無法證明你從 7/1 上班要是你今天 7/1 進去報到後,立刻請假,而且准你假那就有錢可以領沒錯,公家機關就是看你何時報到來起算,就是這樣子告知?? 您怎不說 "怎沒有先問??"制度不是您在運作,是公家單位在運作啊.....您不來是您的自由.要是今天發給您7/1錢,那至少承辦就準備吃貪汙治罪條例的重刑了不要什麼都說合約沒寫,只是您沒理解合約內容而已還沒報到的人,怎有資格請假?? 您教教大家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7-20 12:54:00
你確定七月一日有報到嗎?有依照該會規定可以請假?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20 13:04:00
說個好笑的,報到之後,連請一個月禮拜一~五的假然後下個月主張,單位要給8天薪水(六日x4).....呵~~~~要是真有人這樣主張,不知道會不會被笑死....而且,這論點聽起來好像也有點道理(應該是 詭辯吧)你單位可以扣我沒來上班的錢,但六日本來就不用上班所以要發薪水給我...........大家覺得,也有點道理吧.....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7-20 19:23:00
其實如果我是老闆.有人報到一天後,請30天的假.我會付他8天的薪水.旦問題是.請假的問題.並不是員工請.老闆就一定要準所以如果我準他30天的假.那付8天薪水又如何.因為這30天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讓我感覺到合理.進而認同他的假.才會許可的如果是自己放.那就放生吧.反正沒上班天數超過就請他吃自己我管你請幾天.我沒準許.你自己放.那就一輩子休吧.不用勉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0 20:22:00
有完成報到手續嗎?其他都瞎扯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7-20 20:51:00
當然要報到才算你確定有要來 全部請假該領2/7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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