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都市更新 袋地的問題

作者: newjohnpc (不理不理左衛門的冒險)   2016-07-10 22:49:15
首先感謝你的回答...但依你回答的內容
但你似乎把同意戶的利益 等同於 公共利益
但我找遍網路上的 有署名的學者和律師 所有的回答一律是
同意戶的利益 不等於 公共利益..
>>: 會變成整個都更的其他同意住戶
>>: 也無法動彈這又牽扯到其他住戶的法益
你這二句我也有些疑問
假設目前都更法是 90%同意才行
那如果100戶裡有11戶 不同意 那其他 89戶的利益怎麼辨 合理的犧牲嗎?
89戶利益犧牲 是因為不符合都更法的 要90%同意的規定
按照您的邏輯的話應該是要強迫其他 11戶不同意戶 同意吧!!
這樣才是考慮慮最大公共利益以及現行法令(90%) 才對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10 22:57:00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這邊才是公共利益跟同意、不同意住戶,主管機關就該區域依法認為有更新必要,這就是公共利益,你要配合整部法來看先把立法目的的公共利益配合整個體系看懂吧另外,我看709跟你看的就不一樣,依照709再跑一次王家一樣拆,你可以嘗試把違憲條文調整成合情理
作者: newjohnpc (不理不理左衛門的冒險)   2016-07-10 23:13:00
如果主管機關劃定 就等於 足以強徵民宅的公共利益的話那又何必 徵求90%還是 幾%同意呢? 直接都更就好了啊如果主管機關畫定 就等於 公共利益 那又何必放過郭元益50年老公寓和有應公廟呢? 管他們有沒有建築線..因為主管機關劃定 就等於具有 公共利益了.709跑一遍 文林苑有舉辨過 聽證會嗎? 好像只有公聽會但大法官法公聽會違憲.判決的法官好像也有說王家不表達如果文林苑 沒有舉辨過聽證會 就違憲了啊..怎麼會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10 23:49:00
你自己走火入魔,如果不是709打臉王家,不會和解律師應該都幫他們評估過了;然後你講的都是自己再講,「好像」「好像」事實自己也不清楚寵,法律自己也非常人理解,你慢慢想吧看不懂,就是看不懂,教十便還是一樣,重點在於你沒有去照做,根本浪費大家時間
作者: newjohnpc (不理不理左衛門的冒險)   2016-07-11 00:03:00
??? 不懂你在說什麼 你是說主管機關劃定 就等於唯一的公共利益了是嗎? 配合整部法..??主管機關劃定的範圍 可不是文林苑這樣 是包含郭元益好像好像也只是舉例都更 消防的規定..因為我不知道都更法實際的規定 所以用好像 ..所以你是講不出什麼內容 所以用 生氣來表示你是對的嗎?709號打臉 王家 是那裡打臉王家了??709號是打臉文林苑吧!! 建商一直扯 王家不來公聽會表達不願意.. 現在大法官 說公聽會是違憲.那建商不是被打臉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7-11 02:03:00
明顯你不是來「討論」法律問題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11 14:25:00
總覺得挺好笑的 "不懂" 是誰的問題???a 大寫的不夠清楚?? 奇怪了.....a大寫的怎看都看得懂???
作者: newjohnpc (不理不理左衛門的冒險)   2016-07-11 16:03:00
因為他在胡扯啊..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這邊才是公共利益??那主管機關"沒有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則不能都更?或是沒劃定的地區 實施都更 就沒有公共利益?不能都更??他連大法官709號 都看不懂了...還重跑一次一定過咧..我也講的很清楚了..大法官說 只有公聽會是違憲的..要有聽證會才會..文林苑有舉辨過聽證會嗎? 若沒有怎麼會過呢??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7-11 16:51:00
又一個「答案不合你意」就說人家錯的
作者: newjohnpc (不理不理左衛門的冒險)   2016-07-11 17:27:00
那我說的有那裡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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