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商標法

作者: qqq777 (萱)   2016-05-15 23:43:11
事情是這樣的
半年前,我賣了克羅心手飾給一個買家(簡稱A)
A總共跟我交易了三次
第一次跟A面交,他拿了一模一樣的飾品跟我的比對,他說不錯是真的
接著他約了第二次交易,我們也是面交,也順利的交易成功。
直到第三次,他跟我約面交然後還叫了警察,於是我們就去做筆錄了,他是說我賣的東西
是假的,可是重點是,我是在亞馬遜購入,且價格不低(大概低於市價3000左右,依照飾
品有所不同),所以我一直覺得自己的東西是真的,也沒有真的去求驗過。
然後對方好像告的是商標法,在寫筆錄前,他約了我去外面,他有問我要不要和解,可是
她要10萬(交易金額為29000.)
這禮拜就要開庭了
想請問各位我要怎麼應對....
還有這真的罪會成立嗎
~抱歉手機發文排版可能不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5 23:46:00
商標法要求償他也要有商標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5-16 09:23:00
樓上是想問你,對方是誰?比如仿冒LV只有LV能求償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5-16 14:20:00
妳有沒有申報進口?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6 15:24:00
否則你就是被舉報,沒有和解可言
作者: qqq777 (萱)   2016-05-16 15:56:00
我買來 其實是自用 但後來家急需用錢才求售對方感覺也只是看低價 要買來轉賣可是我有疑問 他第一次面交都說是正的 之後才約第二次,他有沒有可能把我東西調包(我一直不覺得東西是假的...)在這點 我會站的住腳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6 17:37:00
自用會賣三次??
作者: qqq777 (萱)   2016-05-16 18:28:00
是呀~因為我都是單賣的 他不是一次全買 所以總共面交三次 第三次他就直接約好警察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6 20:07:00
第三次他都約警察了哪有什麼掉包問題難道警察跟他勾結調包嗎…
作者: qqq777 (萱)   2016-05-17 02:14:00
我意思是 第一次交易的物品跟第二次交易的物品調包...第三次他報警所以沒有交易成功 做完筆錄後東西就還我了 但是第一次跟第二次交易的物品 還在對方手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7 02:37:00
那個又不能當證據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5-17 10:41:00
重點是第三次物品到底是不是真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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