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刑法上有最低本刑3年的限制
但那畢竟是法律上
實務上如果是國外犯罪被遣返,有辱國格
是不是只要被遣返回來,實務上管你有沒有3年限制,就是會被判刑呢?
然後一樣被關
或是用其他的名義 "教育" 但實際上還是另一種形式的坐牢
還是說 遣返因為國外法院沒判過,可以直接不受3年限制,視同在國內犯罪?
因為感覺實在是很丟臉,絕對不可能不理你吧?
作者:
rhchao (天叢雲)
2016-04-22 22:33:00刑法第1條,罪刑法定主義。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4-22 23:01:00不是不理,是無法可管
作者: louisetorny (louisetorny) 2016-04-23 09:47:00
你講的那些法律都有規定,這次事件我國確實沒有法律可以處罰他們叫立法委員修法比較實在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4-23 12:24:00............ 你以為只有刑法才是法喔?
沒錯,就是不是只有刑法才是法,所以國家才會有可能找其他法律來達到替代刑法的效果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4-23 12:30:00那就是有法可罰啊,你是在歡什麼?函送,然後呢?這是法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4-23 14:56:00所以您寧願國家不守法就是了
我國是採五權分立 縱使行政權想弄你 還要過司法權這關
作者: v3su 2016-04-25 05:21:00
哇,U大超少噓的欸!!!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4-25 20:31:00
端視你全數之發文,你的法學已經遠比海嘯達人還要強多
為何有的在國外犯罪直接在在國外判刑關在國外,有的直接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