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子婚後購得 離婚後是否夫妻可訴請分配?

作者: llat (...)   2016-03-27 12:13:35
想請教一個問題用於法定財產制,假設婚後購得房子(已無貸款),
並掛在丈夫名下,離婚後妻子是否可分配到房子的財產?
因為我查到的法條是如以下:
"原則: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其消滅的原因包括:Ⅰ夫妻離婚、Ⅱ一方死亡、或Ⅲ夫妻約定改
用其他財產制),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其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
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民法第1030條之1)。"
由法條來看應該是可以訴請平均分配,但是問到熟識的代書,
卻說房子掛在誰名下就是誰的,離婚後也沒權利訴請平均分配?
感到很疑惑~麻煩可以幫忙解惑嗎? 謝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7 12:24:00
不能光看房子買房子花掉的錢也是婚後財產的減少
作者: llat (...)   2016-03-27 12:25:00
只是想知道房子會不會掛在丈夫名下 會不會就被排除掉可分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7 12:26:00
例如 我婚前有一千萬存款 離婚時剩一百萬+一棟房子剩餘財產是一百萬+房子減掉一千萬不能單純說我要分房子的一半你能分的是剩餘財產的差額 不是房子房子只是能算進財產裡面而已
作者: llat (...)   2016-03-27 12:30:00
所以基本上房子也是有算到剩餘財產的差額裡?對吧~例如房子錢都女方出 但是掛在男方底下男方婚後婚前假設都是一千萬只是男方婚後加房子,那這房子也是會算在女方可分配的差額裡?所以至少代書所說房子名字是誰的就是誰的,這是錯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7 12:38:00
房子是房子 剩餘財產是剩餘財產 他說的沒有錯...
作者: llat (...)   2016-03-27 12:49:00
房子的價值沒算在剩餘財產?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3-27 13:17:00
建議先搞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去找資料或去看國稅局那一套申報方式。更正: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國稅局那一套是遺產稅用的,但那個申報方式拿來算離婚用的也差不多。婚後買的不動產,無法舉證是用婚前財產(現金之類)買的話,就視推定是婚後財產。(民法第1017條第1項中段參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7 14:21:00
用婚前財產買的也是婚後財產,只是這邊多了那邊就會少了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