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子債父還

作者: o105w7 (無窮回圈)   2014-10-16 23:16:59
已爬過文,但沒有講到這樣的問題
若是子女欠錢,被告民事求償
法律上,父母親需要連帶償還嗎?
民法第十二條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即具有完全之行為能力,能獨立行使有效的法律行

所以,若未滿20歲,19歲的少年欠債,父母須償還債務?
若已滿20歲,視為完全行為能力,為個人行為,不關父母的事嗎?
謝謝~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16 23:18:00
原波可思考所謂"完全行為能力"之意旨
作者: jackybbis (Seven)   2014-10-17 02:56:00
未滿20歲,法律行為(借貸契約就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效力未定,必須得法定代理人事前同意或事後追認,法定代理人同意自然負連帶清償責任,法定代理人不同意契約自始當然無效。若已年滿20歲,已經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就自己對自己負責,父母不用負責。(所謂行為能力是指單獨為法律行為的能力,什麼是法律行為請自行看書不再贅述)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10-17 09:12:00
侵權行為與法律行為要分一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10-17 15:45:00
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要分開看:行為能力:能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的法律上資格或地位。責任能力:對於不法行為能負損害賠償責任的法律上資格或地位。責任能力又分為侵權能力(侵權行為之責任能力)及債務不履行能力(債務不履行之責任能力)。有無責任能力的判斷標準:行為時有無識別能力。識別能力 : 可以判斷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效果的精神能力。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4-10-18 02:45:00
第二行"欠錢"又扯到債之發生 這問題非常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18 03:13:00
樓上在暗示人呆的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