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好
第一次發文有不符合版規處請指正~
不知道是否該來這問各位
但不知道去哪裡問....
事情是這樣
約五月中時向某位鄉民購買了演唱會ibon的票
但在演唱會前知道當天要開會無法前往
票也無法在網上轉賣因此辦理退票
因此在六月底時向ibon辦理退票
但在退票後經由ibon告知此張票是由信用卡付款
無法退到銀行帳戶內 (退票時按程序有提供帳戶號碼)
退票費用會退至當初購買者的信用卡帳戶內
得知此事後已經馬上聯絡這位賣票者
但對方態度表示這樣麻煩他還要去對信用卡帳單
詢問也沒有下文...
請問這樣有哪些管道可以拿回這筆費用嗎?
費用金額大約4000
雖然跟上萬塊比起來很小
ps這裡有儲存當初賣票紀錄跟對方事後回應
感謝各位!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12 12:51:00存證信,小額民事訴訟.......
推樓上,不過另外可以考慮發存證信後,先來個支付命令
我到覺得再寫封信 寫著 抱歉造成困擾云云....然後寫我只想拿回3K就好剩下就當麻煩妳 請妳吃個便飯之類的 請對方收到退款時幫你處理採取法律行動也藥成本 不如直接給對方希望對方幫忙
樓上是經濟效益最大化,連司法資源都省了XD第一審裁判費要1000元,最便宜支付命令也要500元還有勞力時間費用,未必對原PO最有利,原PO可以考慮XD當然裁判費是由敗訴一方支付,但耗的時間要划算才行
重點是 想搞原PO把卡剪了 不受領不當得利讓不當得利留在該公司就得慢慢玩了 XD而且為何勞心勞力無償的幫忙處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12 19:46:00不太可能啦.....七月退的,早就進帳,沖掉相關刷卡帳目了....
感謝各位的幫忙! 其實退3K這我有提過......看對方買不買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