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們大家好,
小弟的女兒因於101年間10月間(當時小女5個月大), 發生了一件托嬰
之意外糾紛, 因園方始終否認疏失, 兩次調解也不願有任何作為, 小
弟只好訴諸法律, 事發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小女於一早是於情緒相當穩定且開心的狀況下, 由本人抱給園方照顧.
根據園方所述, 小女於該早10:00 即開始出現哭鬧情緒不穩定之情形
, 至午休期間過後情況亦未改善, 至傍晚本人去接回時, 是哭鬧著被
我接回家的. 托嬰中心於發現女嬰情緒明顯異常後, 判斷小女身體有
異狀(脹氣), 經腹部按摩仍不見效果後, 也未及時回報本人小女之即
時情形以利我們判斷是否就醫檢查. 而繼續以消極之方式安撫情緒拖
延至傍晚6:30由本人去接回後, 發現小女一直哭鬧, 且無法安撫.
我們當晚8:00趕緊將小女送至住家附近之小兒科後, 請醫師看看小孩
為什麼會哭鬧得如此嚴重, 醫師做各方面診察後判斷可能是腸胃不適)
因為沒有任何外傷, 醫生可能因此找不出實際原因, 直至隔夜凌晨3:00
在換女兒尿布時, 被媽媽發現右腿靠近鼠蹊部似乎有稍微腫脹, 送中
國附設醫院急診照X光和斷層掃描後始查出真正原因(右腿股骨骨折).
小弟現在的問題是..
1. 因小女接回家後, 並無明顯外傷, 只是持續哭鬧, 托嬰中心推稱小
女骨折乃是在我們自家發生, 並找了保險公司來跟我們談, 結果保險
公司說要我們拿出證明說小女是在托嬰中心發生意外的, 不然沒辦法
處理. 當時, 托嬰中心也說他們沒有監視器, 小弟感覺實在啞巴吃黃
連~ 像這樣, 訴諸法律後, 是不是因無法提出小女是在托嬰中心受傷
的證明, 導致難以求償成功?
2. 若有機會求償, 小女是個嬰兒, 做父母的能為小女向法院請求哪些損
害賠償項目?
3. 以下是小女當時的照片, 給大家看一下.. :~~(
石膏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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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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