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iel72 (^^")
2014-07-18 20:36:22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被一家私人公司高薪聘僱
之後進去後跟當初講的都不一樣
發現它其實希望我頂下一些可能會犯法的狗屁倒灶的事情
當然之後掙扎很久我離職了
因為這經驗其實過程很特別 也很多人問我
我很想把它寫成故事的形式出版
(我只想賺點小錢 沒有要錶的意思)
可是不知道該怎麼讓它不會觸法
(ㄜ...當然不寫就不會觸法
但不知道有沒有怎樣的寫法之類比較好 或是該注意些什麼)
謝謝大家~
先看當初簽的合約有沒有離職保密條款如果沒有的話 只要你說的完全是事實 那麼就不會觸法當然 是不是事實要看證據說話(如果你被告的話)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7-18 20:42:00但原告要能進審判必須要先提出相當佐證支持所告不是?換言之 法院收到訴狀 法官(還是別的誰)不會先看看原告的主張有沒有證據支持可能成立? 倘不成立就逕予駁回極端例子 原告倘主張被告對自己下降頭使生病 這樣還要被告出庭或寫訴狀答辯?或者原告主張被告在被告自己的店面放風水法器如八卦鏡
這種case比較不一樣 如果原PO會被他原先的公司告 那麼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7-18 20:46:00等致破壞原告店面的風水而生意大減而要求賠償等
請問原PO,你擔心被告什麼?應該說你覺得可能會被告什麼?除了你身邊的親朋好友可能知道你曾經在哪間公司工作過若是你出書,一般讀者應該無法得知你曾任職的公司吧?除非有簽保密合約,否則一般人敘述自己的工作經驗,其實不太容易構成違法行為....而且,公司得舉證你講的就是他...XDFB罵人那個也是看狀況啊....前幾篇那個FB PO文被告,他是講別人的私德,但你是講自己的經驗...狀況是不太一樣的
作者: Ariel72 (^^") 2014-07-18 21:06:00
公司覺得自己被侮辱到?...
作者: Ariel72 (^^") 2014-07-18 21:07:00
(很謝謝上面的耐心回覆 <3)
如果公司認為是他而提告,你答辯說這是前前公司工作時的經驗,又不代表是指他們,基本上他們也會沒輒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7-19 01:57:00樓上抓到癢處
這樣答辯等到沒交替可抓時會發現最後一個幾乎是捏造 XD
會不會成罪要看法理看證據 會不會被告要看對方心情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