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endy (軍歌)
2014-06-29 18:22:53不好意思各位板上的前輩大家好
有關於公然侮辱與毀謗罪
公然侮辱罪,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
誹謗罪,若指摘或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具體事件內容,則構成誹謗罪。
小弟在版上販售二手紅米手機賣3300
被嫌說 1F A:用了快半年只折700真保值 你當在賣I phone唷(一ㄛ)
3F B:1F XDDDDDDD 潮牌咩(ㄇㄧㄝ) 哈哈哈哈哈......
於是我打 感謝一樓與三樓的酸民 紅米已經3300賣掉了
然後就被寄站內信說 我涉及公然侮辱跟毀謗罪
想請問被告成立的可能性?
以及被告之後要如何自保?
如果真的被告,你到時會被通知要求你去說明雖然我個人覺得成罪機會不大,就保留文章自保吧如果你會怕的話....
作者:
Frendy (軍歌)
2014-06-29 18:34:00感謝樓上說明,文章我已經備份留存了,如果被告也是以原就被如果真的告了~最後沒有成立的話我可以告他誣告嗎?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6-29 19:04:00真有這件事,怎麼算誣告?
作者:
Frendy (軍歌)
2014-06-29 19:15:00感謝樓上說明,所以遇到這種人就只能吃悶虧囉?因為他的文字字裡行間著實很酸~然後他說他是客觀陳述並無不妥...
就算別人很醜你也不會當面去說別人是醜八怪吧~被告就給法官判吧如果他們沒有誇大你告不了他他很酸也不必回應最好不然很容易出事就是了
作者:
Frendy (軍歌)
2014-06-29 19:31:00感謝樓上告知,我最笨就是打了一樓跟三樓只說酸民沒指定就不會有事情了吃一次虧學一次乖吧~感謝大家為我解惑
真的告的機率很低啦,都一堆嘴炮的,我這樣罵過幾百人也沒有真的被告的,我是真的很想看看誰吃飽太閒......酸民就要告,叫你廢物雜碎人渣腦殘也沒人告啊......
也有人曾說要告我,還說要去拿三聯單,但是已經過半年了
作者:
Frendy (軍歌)
2014-06-29 21:13:00感謝jojo大的經驗分享,因為是告訴乃論是看當事人自己不過我想光跑流程就很累,真正會告的沒幾人吧TO nicesshotse大 我記得會直接寄來家裡不是嗎?
查到你的話是寄到你戶籍地址我之前被嗆法院見,都過告訴期了還沒下文,這樣你懂嗎?一來,對方不見得真的會去告,現在擔心太早等收到通知後再來煩惱都還來得及
作者:
ed47 (原音才是王道阿)
2014-06-29 23:59:00如果只講這樣不會有什麼事的,除非遇到智障檢查官,加恐龍法官
作者:
Frendy (軍歌)
2014-06-30 00:01:00好的感謝,各位先進告知專業知識與經驗,讓我可以安心睡好覺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4-07-01 13:28:00一半一半的機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