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車禍後未報警的賠償問題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6-26 22:17:01
※ 引述《h569 (56789)》之銘言:
: 昨天早上我和一位婦人騎機車相撞,我要過馬路(雙黃線過馬路)
: 她騎在路上,我要過馬路的時候沒有看到她和她相撞(非常輕微)
: 當下我也立即詢問她有沒有受傷(因為我們時速應該不到20)
: 她卻要我看機車還能不能發動,後來經過我腳踩發車後確認可以
: 她又進一步要我牽到前面車行確認車子龍頭有沒有歪掉
: 後來也經車行確認車子沒事(當下我們都並沒有明顯外傷)
: 那位婦人就問了一些我的問題,得知我是學生剛畢業後
: 後來就以"我是學生剛畢業"和"她趕著上班為由" 沒有報警處理
: 但是我也承諾如果因為車禍緣故去看醫生的話我願意賠償醫藥費
: 她也就允諾,沒有備案。
: 結果她在今天早上打給我媽說:
: 說今天早上醒來手開始痠痛,去看醫生的話要我賠償醫藥費
: 而且若是因為這樣緣故,公司不願意讓她上班,她還要我賠償她的薪資損失
: 請問一下版友:
: 1.在車禍當下我友和她承認是我沒注意才會造成車禍,所以我也承諾願意負擔她的醫藥費
: 但是如果她要求我要賠償他的薪資損失,那麼我該怎麼做?
如果你有肇責,是必需賠償醫藥費、復健、看護、精神賠償
工作損失與其他(如病時的計程車費、等)
但這一切都在民事庭,法官會看比例做出賠償。
現在只怕他告你過失傷害。
相對你也可以這樣告他,只要沒攝影機與目擊者,妳們又沒現場報案
根本就可以互相各說各話。但如果你自己覺得錯的多,
可以跟對方好好商量,因為說實在,你不賠他,他也只能上法院跟你要
而且他也沒證據
: 2.我們等等可能會在通話連絡一次,我該怎麼應對(就是她真的要求的話)
如果只是賠幾千塊,想省事就賠一賠,但和解一定要簽和解書,
並註明放棄刑事和民事+簽名蓋章。
: 3.現在還可以備案嗎,就是我現在還能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可以做的有那些)?
備案又沒用,要就事後報案(開立事故三聯單)
: 最後
: 我知道我真的很笨沒有請警察來釐清責任...
其實行人還滿大的,雖然你錯的比較多,但只要你不是突然衝出來那種
附近又沒斑馬線,可能未必會全責
作者: h569 (56789)   2014-06-26 22:22:00
我不是行人 我是騎車和她相撞 但是我們時速應該不到10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6-26 22:25:00
那全責機會大了! 快打電話跟他和解吧,免得他去爬文,用刑事來逼你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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