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錯拆包裹(急!!!)

作者: allenpuo (A_n's puo)   2014-06-26 02:41:22
我朋友最近惹上了一件麻煩 還請各位法律人幫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在一家公司擔任採購
五月二號的時候總機轉了一個包裹給他 署名"X先生"
因為他當時手上有一個別的部門的採購案正在進行
那一段時間包裹非常多 而包裹的抬頭又剛好是他的姓氏
他拆開發現裡面是一支手機 不是他所採買的東西
看了一下聯絡資料發現是一個別的部門的主管的東西
由於當天該主管不在 他當下馬上去跟總機反應
並向總機表示等真的收件人回來親自轉給他
不過過了一.兩周後 發現該主管一直沒有來上班
詢問之下發現 該主管已經離職了
不過由於該主管辦公室沒有清空還有私人物品
他就直接把包裹放在該主管的桌上想說他會來收東西
結果一直到昨天 突然一個高層來跟他質問這個東西為什麼會出現在該主管桌上
並說這件事情非常嚴重 說該支手機是一個公司正在進行的刑事案件證物
並表示對方律師當初打電話來問有沒有這支手機時 他們還說沒有
現在說對方律師堅持要提告我朋友"侵占"
打聽之下才知道該主管在四月底就已經離職了
由於該公司高層堅持說他每天都有進辦公室 都沒有看到這支手機
是到昨天才看到的 我朋友也因為時間比較遠所以忘了確切時間到底幾號放進去的
而且也忘了到底是哪一個總機拿給他的
在這期間沒有開機也沒有使用這支手機或是他的sim卡
我朋友現在很慌張 因為主管要求他寫書面報告(關於這件事的始末)
所以想請教各位這樣如果真的遇上"侵占"的指控 會惹上很大的麻煩嗎?
又或者有可能會被以其他罪名控告的可能嗎?
我個人是跟我朋友說先不要留下書面報告 免得日後的麻煩更多
不知道如果是要寫書面報告 之後會不會有其他的問題(等於白紙黑字寫下來)
我們這些不懂法律的人 也很怕會掉入陷阱
畢竟現在高層連該手機是哪一個刑事訴訟的案件的證物都不肯說
然後把人都叫進去當成罪犯在審問
另外如果有總機當人證的話 他也沒有犯罪動機 這樣被指控"侵占"時
不知道會不會有甚麼刑期上的判例?
不好意思文長 由於明天就要寫書面報告
請各位好心人幫幫忙吧 感覺法律這種東西碰上就很麻煩
作者: allenpuo (A_n's puo)   2014-06-26 02:42:00
該公司是一家餐飲業中型公司 不至於牽扯到千萬或上億的問題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26 06:02:00
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並同意在報告中使用
作者: ixixet (= =)   2014-06-26 20:26:00
同樓上。而且,最好跟刑事專門的討論整個更清楚的過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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