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逃げ恥 ep10 (有雷 文長)

作者: dpball (dpball)   2016-12-16 06:33:34
恕刪
防雷
個人是覺得求婚時拿試算表很沒必要啦.而且就連拿出來的試算表本身也很有問題
我改了一版如下
事實結婚情況下 結婚情況下
年儲蓄額 67萬円 244萬円
| |
V V
3年後 201萬円 732萬円
| |
V V
5年後 335萬円 1220萬円
平匡拿出來的最左邊這份是他自已現況的試算(美栗當外人,薪水視為平匡支出不計入存
款).第二份則是不將美栗薪水視為支出,我的版本最左邊是美栗現況版本(不計風見外跟
商店街外快),前題對比於平匡版
然後說法改成:美栗妳的存款,會因為加進我的薪水而增加這麼多~~所以結婚對雙方有利
應該會好一些(我覺得啦)
平匡版容易誤解之處在於(其實也沒有誤解),美栗的薪水被加進平匡的存款中,像是企業合
併時被消滅的一方,有被剝削感,換一種方式..感覺就會不同
但是…其實本質是一樣的東西,就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的差別而已
如果要計算結婚的經濟利益,應該從是政府/公司薪資補助,或是借貸or消費優惠之類的
著手(其實事實結婚已經有了),計算妳口袋的錢加我口袋的錢變成多少錢實在很像玩家家
酒耶
然後試算表引發的結婚契機問題回答的也很糟,我知道你不是這樣想但你這樣講如果我是
美栗我也會這樣想啊~~你到底在想什麼
好吧,求婚心得就這樣,還剩一集了,平匡加油吧
作者: helphhh (我無法接受的人)   2016-12-16 07:12:00
真的 換一個說法就不會這麼糟了
作者: laoh (Mr. Laoh)   2016-12-16 08:39:00
知道換一個說法他就做業務不是做工程師了不對,這樣有戰意,恕小弟剛剛偏執了,應該說懂得美化說法他就不是平匡了XDD
作者: Pang (the thief lord)   2016-12-16 09:49:00
作者: ffaarr (遠)   2016-12-16 11:41:00
贊同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6-12-16 11:56:00
應該說本來我的存款會是這樣,結婚後我們的存款變那樣
作者: Doralice   2016-12-16 12:01:00
真正的理性鬼應該是計算算多了哪些公司/社會福利優勢而提出報表,(事實上婚後就算持續付家務薪水兩人的總資產也不會減少) 這段為了劇情衝突才刻意這樣寫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6 12:03:00
一切都是野木編劇的陰謀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12-16 13:10:00
編劇壞壞
作者: aq1 (aq1)   2016-12-16 13:22:00
這樣的劇情設計,原作跟編劇就是要借美栗的口說出那一句話,挑戰傳統社會價值觀,這個責任是重中之重。不管結論如何,有沒有正解,都讓人思考過了,只是每個人的領會不同罷了。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6-12-16 13:58:00
借串問 實栗幻想在懸崖上大喊那段 是在惡搞什麼嗎?覺得有既視感XD
作者: diamonddist (still be a lady)   2016-12-16 14:05:00
我覺得有點像獅子王 哈哈哈哈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6-12-16 14:12:00
覺得“~件について”配上那個後製過的聲音和應該不是隨便畫的佈景 很有可能是在模仿什麼卡通 但是見識淺薄所以不清楚~
作者: gulesmoon (就只是個喔她哭)   2016-12-16 14:14:00
我以為只是原作的畫面耶http://imgur.com/TQeKg7G
作者: aztec1234 (調適生活)   2016-12-16 14:15:00
就我個人來說,實栗說的那段話的價值我是極為認同的。但因為實栗與平匡的情況對我們這些有上帝視角的觀眾來說是再了解也不過,所以才沒有出現一面倒偏向某方的局面,就像大家罵平匡講話的時機,對的話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對象反而傷人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6-12-16 14:20:00
哦哦 感謝g大 我沒看過原作~不過那個背景果然不是隨便畫的XD在漫畫中應該也是想營造某種氛圍吧哈哈
作者: shifa (西法)   2016-12-16 14:27:00
呼應EP3(?)在懸崖邊吶喊的場景吧?
作者: fiona0754PTT (Fiona)   2016-12-16 15:43:00
EP10的懸崖吶喊是原作場面無誤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2-16 15:55:00
請問Pang板友那張照片 主婦的生活費=最低賃金 是指每月19萬5千日圓/月 是美栗的最低限度的意思嗎???感覺好像嫁是會嫁 但是生活費要先談清楚 XDDD
作者: aq1 (aq1)   2016-12-16 16:01:00
怎麼到現在還有人再19萬5千美栗本薪19萬4千,分攤完吃住實領915000打錯是實領91500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6 16:10:00
現實是平匡根本沒必要講這些,別在糾結數字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2-16 16:15:00
最低賃金指的不就是本薪嗎....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6-12-16 16:52:00
本薪194000 實領像aq1講的那樣 打從一開始就沒有195000這種數字…
作者: dpball (dpball)   2016-12-16 17:14:00
如果以摩梭這點來看,比較像平匡入贅森山家..美栗寫字板耶..是平匡賭氣不跟美栗講話嗎?不過這也退讓太多了吧..現在的薪水扣掉生活費還有剩耶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6 19:22:00
這劇裡面從來沒有現實的平匡呀,所以才會講這些平匡若沒必要講那些,一開始的契約結婚也就沒有了
作者: ibook0102 (0102)   2016-12-16 21:52:00
我覺得aq1大說得很好,的確是要突破傳統思想!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6 22:26:00
91500將來平均分攤房貸和小孩支出後 搞不好都變負的了不夠的部份還不是要靠....就領開心自我滿足而已這也是為什麼這議題存在十幾年了 但也沒人當真的原因家務勞動薪水天花板就那樣而已 再高不如外聘家政婦就好第一次接觸到的人可能會覺得 哇~這想法好新穎值得思考孰不知其實這早就被探討過很久了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0:41:00
1.美栗可以有選擇不買房不生小孩的權利。2.假使真的買房也不可能平均分攤,薪水相差太多,但是多出錢的人持份當然就比較多。在保有最低生活品質下,91500扣完假設不成立。3.請家政公司並沒有比較便宜,平匡就是因為有賺到,才答應事實婚。請參見ray0808大文章,“男主角的算盤打的很精”4.美栗的思考並不是要錢那麼簡單。5.這話題我覺得還是值得思考。比如所謂夫妻婚後共有,是真的共有嗎?有些人說離婚可以拿一半。但,有人是為了離婚而結婚嗎?實際上的情形,還是要考慮經濟支配權以及每個月能實質自由支配額度的問題。所以說共有對美栗是賺到?我不認為。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1:14:00
http://i.imgur.com/1M2wmsv.png這是ep1小安跟美栗的對話,那時還沒離婚真的離婚的時候,小安有賺到嗎?而且小安的老公寧可拿錢去跟小三玩也不願多花一點錢跟心思在老婆小孩身上在這個例子中,小安就是共有制,不過錢都被老公花了有了小安這個活生生的例子在旁邊,美栗能不想一下嗎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21:00
嗯,雖然平匡不會這樣。但還是有小安這種的情形。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25:00
法律都規定很多,連防止包二奶條款都有,基本來兩人經濟條件就是有差距,法律當然會保障弱勢的一方平匡可以用分開財產制就最有利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27:00
所以我衍伸一點6.私人儲蓄的必要性,在小安的例子中就會派上用場,這至少是最後一道保障。而在平匡美栗都不會亂花錢的情況下,也是有用處,即使是夫妻也會有不方便商量的時候。小至存錢買禮物給對方驚喜,大至某方的親戚來借錢,省去很多互翻舊帳的危機。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28:00
小安那種明明是特例,一直拿她當範本沒意義,至於法律也有規定雙方需拿出一部分手入在婚姻上*收一直討論女方是不是吃虧,這些為免延伸太多婚姻雙方是有權處理屬於自己的財產好嗎?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35:00
經濟支配權還是在平匡手上,而且在他的列表中也已經自己決定好美栗可自由支配額度(零用錢)了,而平匡的自由支配額度(零用錢)依照計算應該是比美栗多蠻多的,美栗的少到差不多只能維持最低生活品質。美栗若答應共有,法律上有保障她能要求零用錢一樣多嗎?沒有吧。那麼就不能說比她領薪水有利。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37:00
除非美栗出去工作,那些都是平匡的錢,平匡只需負擔婚姻上的共有部分,如果是法定財產制現在就是本來就是規定美栗是無權管理平匡的薪水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40:00
所以美栗維持現狀領家政婦薪水比較有利阿。要不要結婚,要不要買房,要不要生小孩,這都是美栗的自由。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43:00
那也只是換個名目的零用金平匡可以隨時不給,保障在那?反正他只要盡雙方婚姻的部份就行了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46:00
不給,那就離開平匡啦現在都還是就是契約婚都還沒結婚咧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47:00
討論到最後,婚姻在怎麼樣,美栗就是有利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48:00
直接出結論,我笑了,XD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49:00
拜託民法自己看一下好嗎?正式配偶本來就保障很多一直假定雙方離婚情形,不覺得很好笑嗎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53:00
那是你假定,我可沒假定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53:00
離開又不是我提的,一直拿小安當例子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54:00
離開當然是你提的,不給薪水破壞契約了嘛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56:00
男方的薪水要拿給女方支配,法律也沒這樣規定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56:00
還沒結婚咧,是要說幾次?現在就是打契約給薪水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1:57:00
要不然討論到支配權是幹嘛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1:57:00
我有說要給女方支配??談到要共有又公平的支配權當然是主導方平匡要釋出商量的機會,來談美栗需要多少零用錢,而不是平匡自己決定好。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06:00
所以雙方共用的部分,美栗到底要不要分擔,也沒講啊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2:07:00
美栗有分攤吃住啊,請見ray0808大文章,“男主角算盤打很精”而你如果是要說平匡的提案,美栗都沒薪水了,要怎麼分攤?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10:00
平匡不是早說那一部分是用小孩跟房子上,這一部份又不是不能改平匡自己決定好又不是聖旨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2:11:00
所以怎麼是平匡先決定好,用令人誤會的語序,然後在求婚的場合拿出來?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13:00
小安的例子不是特例喔,台灣社會新聞很多小安在其它的版也有很多板友分享成長過程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14:00
平匡根本還沒搞懂美栗的話,美栗想法是什麼,他又不知道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15:00
那種爸爸從來不拿錢回家,或欠賭債什麼債的很多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15:00
當然有啊,那是平匡嗎?除非他一直失業沒工作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16:00
這種民法到底保障了什麼,我真的是看不到那保證平匡永遠是平匡,不會受到打擊變了一個人?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02:17:00
平匡令人誤會的表達是因,美栗的回答是果。沒有惡因,就沒有惡果。美栗不是神,她也不知道為什麼平匡會那樣表達,她有那樣的反應就是正常人的反應。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18:00
賭債又不用配偶還,難道不是保障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18:00
如果是這樣,豬哥亮跑路的時候,為何謝金燕有事?不用還是民法說的,不是債主說不用還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20:00
豬哥亮跑路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那是豬哥亮拿謝金燕的名字去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21:00
而且那些爸爸們,很多都是以前都是平匡的角色風光的老闆,或者是事業有成的人受到了打擊以後就變了一個人了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24:00
法定財產制明明就是債務分開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24:00
就連欠銀行錢,銀行都有可能會把債權賣給黑道來討了債務分開,不代表欠人家的錢,人家不會來找家人討呀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27:00
早就改了好嗎?又不是連帶保證人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28:00
那這樣說好了,你朋友跟你借100萬,他不還你可能就算了,但黑道會算了嗎?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33:00
討債公司就不是你的債權人,擔心這些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36:00
不擔心家裡每天都有客人來坐的話,是可以不用擔心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37:00
你就不相信法律,討論這些要幹嘛,現在債權也不能這樣移轉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39:00
美栗也是不相信你說的法律,才要討論這些呀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42:00
到底從那裡看出來的,不相信法律要簽契約的意義是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44:00
她不相信入籍後的財產共有制(腦補,因為還沒演)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02:46:00
又不是共有才是法律,雙方沒約定就是法定財產制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02:47:00
所以她當下打槍了平匡,就是要把這個定清楚
作者: vacant4297 (vacant4297)   2016-12-17 06:45:00
只能說k大辛苦了
作者: dpball (dpball)   2016-12-17 07:15:00
兩位太投入了吧?建議各自表達想法,不一定要說服到對方同意每個人都有自已的生活經驗,討論則要有共同的基礎不然容易流於各說各話的爭吵,大家都是因為這部滿滿正能量的戲聚集在這邊,發表想法結果變吵架就可惜了
作者: siamese (S邏)   2016-12-17 09:52:00
台灣法律不會哦 !有離過撕破臉婚姻都知道,弱者永遠是搶不到小孩的,還要被迫付錢給養小三那個王八 扶養費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17 10:01:00
應該說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用的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0:38:00
sorry ,有點太入戲了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0:40:00
原作就是女性,既然拋出這個議題。家事有給就是有值得討論的地方。難道她是寫來給傳統社會棒打一頓嗎。反了吧,她就是要提醒傳統社會,主婦的經濟價值。還有她們應有的待遇。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08:00
萬一婚後平匡意外掛了 美栗發現不能繼成財產時再說保障吧請家政公司沒比較便宜 那只是現在 家事勞動年產值300W這數字怎來的!? 可以瞧瞧請家政婦薪水大致是多少這就是家務勞動的薪水天花版假使買房也無法平均分攤 出錢多的持份多...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14:00
304萬那是日本勞動省算的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15:00
已經假設平匡會變,難道美栗不會變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15:00
那房屋使用權要不要也精算一下啊例如出錢少的 只准再一樓活動 二三樓不准去之類的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16:00
要真的保障,乾脆叫平匡買房子登記美栗的名字好了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19:00
對自己有利的部分算很精 其他像是買房養小孩之類的部份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20:00
法律上是有持有權持份差異,至於有沒有使用權差異,可能要請法律系的來說說。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20:00
卻又很好意思的說"不用平均分攤" 換句話說不就是想靠老公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21:00
美栗如果覺得無法負擔,可以選擇不買房,不生小孩。這是她的自由。靠老公這是腦補指控喔,買房也可以出一樣多,只是貸款年限就會變很長。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22:00
304萬厚生勞動省怎算的 去比對一下家政婦薪資給多少就知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23:00
所以以後假設美栗出去工作,薪水到底要不要拿出來,分擔除了生活費以外的部分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23:00
美栗說過只想要戀人的好處,況且他們現在在事實婚中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23:00
如果是平匡多出,那就是平匡所有權持分多。至於使用權,我是不知道法律有沒有相關規定。當然會分攤,現在就有分攤。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24:00
在意明明就是有工作的感覺,跟保障關係明明就不大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24:00
因為一方原故貸款年限要拉長 那多出來的利息要不要算她的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25:00
以美栗的個性也不會佔人便宜。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25:00
她對平匡是從原雇主到 雇主+戀人的關係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26:00
她也說如果能維持這樣的關係也很幸福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27:00
除生活費外,共有部分都平匡付,美栗照拿她的薪水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27:00
使用權當然可以私下訂出區分 就向私下訂家務有償一樣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27:00
所以美栗原本以為平匡不會想結婚,覺得不結也OK所以美栗就不在意入不入籍的問題,反正對外是結婚的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28:00
那平匡虧死,還真是公平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29:00
不想佔人便宜 那是因為是外人 但婚姻關係 是親人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29:00
K你兩句這根據為何??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30:00
平匡都說契約結婚對他是有意義,也算過比較划算的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30:00
你會跟親人父母算這麼細嗎!?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31:00
像包刮電鍋都是分攤出的,美栗從來沒佔過平匡便宜。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32:00
平匡的薪水是共有,美栗的錢還是美栗自己的,平匡無權過問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32:00
事實婚好像不是「親人」的關係,所以算細一點應該的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32:00
事實婚就不是真正的婚姻關係吼...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33:00
91500那只是扣目前的共同支出 將來有房有小孩就不夠扣了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34:00
那是建立在美栗想要有房有小孩的前提下,現在不是呀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34:00
當然你也可以說那就不買房不生啦 恩 那就一輩子這樣下去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34:00
就說美栗若無力負擔。可以不生小孩,不買房,那是她的自由。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34:00
婚姻又不只是只有生活費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35:00
等平匡掛,美栗會想這個??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36:00
況且美栗也不在乎遺產的問題吧,日薪3000她都做了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36:00
同樣邏輯,美栗出去工作拿薪水,也不用負擔婚姻共有部分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36:00
為什麼不用想這些!? 你前面不是提傳統婚姻制 提保障!?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37:00
保障不是我提的,是k大提的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37:00
怎麼限再要討論 又縮限回針對"劇中美栗"的部份了!?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38:00
一直擔心美栗結婚後沒保障不是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39:00
前面說得很漂亮 挑戰傳統社會觀念什麼的 真要延伸到現實世界下討論 又縮了...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40:00
挑戰社會傳統觀念也不是我提的..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40:00
平匡又不是小安老公,為什麼要畫上等號
作者: aq1 (aq1)   2016-12-17 11:40:00
按平匡的算法就是美栗的零用錢非常少,沒有自己使用金錢的自由。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41:00
呃,好像有點誤會,我討論的是婚後沒錢領,不是保障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42:00
小安老公出軌被抓包 現實中是可以討賠償的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42:00
不知道為什麼有沒有錢領,會變成在講保障這件事劇中是設定沒賠償的感覺,從EP1中有說老公付不起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43:00
要縮限於劇情討論 就拉高到"挑戰傳統社會"這麼冠冕堂皇^別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44:00
到底是講支配權還是沒錢領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45:00
美栗看到平匡拿的表格,是直接把給她的錢歸到共有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46:00
已經假設平匡講什麼都聖旨,雙方是不能協商喔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46:00
所以對美栗的感覺是,我原本有錢,瞬間變成0所以協商,所以美栗打槍平匡了呀因為契約不符合她的期待,所以她沒接受新契約的感覺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47:00
說平匡獨攬支配權不也是腦補!? 他只是提個proposal而已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48:00
平匡根本沒搞懂美栗講的薪水是什麼鬼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48:00
美栗單下不會想到什麼權之類的問題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48:00
這企畫案要不要執行要不要修改 不是沒有雙方討論空間...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54:00
所以一直拿小安老公當範本,為免想太多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1:56:00
美栗有擔心這個問題也沒錯呀,劇中有講她說她如果沒錢領,就不知道能不能像媽媽或小安一樣無償的為家庭來付出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1:58:00
雙方都還沒討論完,已經假設美栗跟小安情形一樣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1:59:00
何況小安老公就沒錢了 你覺得他還有辦法每月給小安薪水!?就像下面有篇竹科平匡的文章 現實很多家庭小孩支出就接近女方在外工作薪水了 還幻想女方不但不在外工作 還能跟老公領薪水!?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02:00
我上面寫的是美栗有小安的例子,所以她要考慮一下沒有假設美栗跟小安一樣就是因為小安老公沒錢,所以美栗才想要工作有錢領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2:05:00
那也該是出去工作 而不是拿老公薪水啊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06:00
在劇中平匡是雇主+戀人,還不是老公的角色呀到EP10之前都還不是老公,EP11是不是還不知道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2:07:00
那你幹嘛拿美栗比小安!? 根本不能比啊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10:00
我說美栗有小安這個例子,所以她要考慮一下她也有大嫂、媽媽的例子,這都是她考慮的因素她得出在EP10的結論是,不能無償工作。EP11就再看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2:12:00
小安到底是什麼樣的例子啊??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2:14:00
可以給啊,只是平匡願不願意把美栗當員工看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14:00
小安的例子是老公外遇,寧可拿錢去找小三也不願花在老婆跟小孩身上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2:15:00
小安老公就沒有給小安薪水的能力了 怎麼一直拿這點來說是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2:15:00
現在是娶老婆,還是娶員工回家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15:00
這段EP1有講,EAT大可以再去看一下EP1那是對平匡而言是這樣沒錯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2:16:00
美栗在考量要不要跟老公討薪水的前例呢!? 這邏輯就很怪啊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16:00
所以美栗看到這樣的小安,可以思考一下,沒錯呀@@美栗在EP10就是不想做白工,況且她沒答應求婚呀美栗跟平匡兩個人的立場想法不同,可以分別討論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2:19:00
給美栗薪水跟小安情況差太多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19:00
美栗在小安的例子裡面想的不是錢的問題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2:20:00
就算給小安薪水,問題能解決嗎?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20:00
至於是什麼闆題,煩請兩位大大可以再看一次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2:21:00
所以說穿了就是在思考 這個人(平匡)當老公是不是夠有錢嘛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2:22:00
EAT大要這樣想也是可以的
作者: Kismeter (Kismeter)   2016-12-17 12:24:00
拿薪水根本保障不了自己,還不如把對方存款拿走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2:24:00
看到小安老公無力給小安薪水->離婚 沒錢 慘平匡有能力給老婆薪水->不錯可考慮->啊呀怎麼把薪水刪了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17 14:16:00
美栗可能因為有主角威能吧 有人一直替美栗想卻沒替平匡想感覺不是很公平我是覺得最後重點可能不會是在錢或薪水這樣的問題 這樣整部戲的層次有被拉低的感覺家事有給制的確可以讓人重新去重視主婦的價值 更加的尊重和感謝自己的母親或老婆 但實務上要切實運作有難度 不然早就做了甚至更延伸點想 那孩子能否要求作家務領薪水?其他任何的家庭成員呢?家務又怎麼分割?家庭如果是個企業 那絕不會是靠金錢經營的企業 彼此的尊重、理解和感謝才是家庭和婚姻可以長久維持的基石美栗和平匡的父母就是很好的例子 社會上更多是這樣平凡簡單的例子美栗媽在第八集說的那些可以作很好的註解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5:01:00
因原po就有分析平匡,也有以平匡的角度來看以平匡的心情應該是這樣,我求婚了,但被誤會了她是不想要跟我結婚,是因為不愛我了嗎?為什麼她要拒絕我,是因為我哪裡做的不好嗎?她為什麼會說愛的搾取呢?明明我就不是這個意思要怎麼做才能讓她了解我的心意,然後接ep11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5:07:00
寓意應是針對不婚率提高的社會現象 讒述正確的婚姻價值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17 15:08:00
其實平匡求婚不談感情卻拿一堆數據談錢 把錢等同於家庭和婚姻的利益 要不是我們知道他憨滿工威 不然這樣的價值觀也是大有問題
作者: EatMe37 (= ==")   2016-12-17 15:09:00
否則越是著眼在有薪無薪的金錢算計上 不就更加提高不婚率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5:09:00
可能平匡犯了跟之前同樣的錯誤,都會以偏蓋全ep2就以為沼田會對風見下手,可能沒想過也要雙方同意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17 15:10:00
第八集的那種高度 很難想像家事有給制會變成最後唯一的爭點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5:11:00
不負責任的腦補:看預告美栗感覺在找工作平匡也有繼續反省他跟美栗的關係到底怎麼走下去看宣番有跑去神社取景預告最後美栗說有話要講,應該是雙方要攤牌的時候了表悄是很認真又很兇的眼神,跟以往的美栗不一樣表情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17 15:16:00
可能的結局會變成雙薪家庭 家務分工 然後交代雙方這麼做的心境轉折 個人的期待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6-12-17 15:17:00
搭配星野源的歌,要超越夫妻的話,可能就不會入籍了?星野源有說當初是為了這個作品才寫這首歌的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17 15:19:00
兩人的表情都很認真啊 神明前不能說謊從片尾曲來看 那句”超越夫妻”也是可以用這樣的解釋 要看編劇怎麼折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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