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保險中健康告知事項

作者: bluejackwu (石達開)   2016-11-19 23:52:22
朋友阿弟目前有買終身醫療險、意外險、癌症險等
當初阿弟在簽契約時,填寫健康告知事項時,都勾選否!
今年已繳到第四年了,昨天翻閱保險契約時,才仔細看健康告知
發現第12項中
是否曾因耳部疾病或傷害接受耳鼻喉科專科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且單耳聽力喪失程
度在五十分貝(dB)以上。
阿弟小時候就一耳聽不到(約90分貝),不知道什麼原因,直到國中才被家人發現
有去耳鼻喉科診所給醫生看,但醫生說看不出有何問題,建議去大醫院看
後來有去大醫院看,做檢測! 之後當兵時又有檢測,之後核定免役
但都沒有任何手術、用藥!
只不知這樣是否構成過失遺漏或不實說說明!
若不幸日後遇到意外、疾病,造成正常一耳聽損達70、90分貝,是否可申請聽
覺障害理賠。是否會影響其他醫療險、意外險理賠?
作者: rryoma12243   2016-11-20 11:16:00
保險公司追朔期是兩年,兩年過後即便補充告知,保險公司也無法做任何改變跟處理,所以保持現狀就可以,契約依然有效
作者: mhwork (QQ MAN)   2016-11-20 13:03:00
先天的問題是不賠的。契約生效兩年以上,保險公司不能契約撤銷。但是,健康告知不實,保險公司能針對耳部相關的條款進行批註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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